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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开发区职工活动中心户外景观综合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江苏项目 |
时间:2020-04-24 11:5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昆山开发区职工活动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昆山开发区职工活动中心户外景观综合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昆山开发区职工活动中心户外景观综合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SZHX2020-QG-0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工 项目联系电话:0512-570227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昆山开发区职工活动中心 地址:昆山开发区 联系方式:杨工0512-570227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葛工0512-57022799 代理机构地址: 昆山市开发区庆丰西路286-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受昆山开发区职工活动中心的委托,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对其所需的昆山开发区职工活动中心户外景观综合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法人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SZHX2020-QG-011 二、招标内容:昆山开发区职工活动中心户外景观综合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的范围 1.1、提供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结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1.2、投标人须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1.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1.8以上内容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1.9、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10、投标单位必须是2020苏州市市政公用工程一组,2020苏州市市政公用工程二组,2020苏州市市政公用工程三组, 2019昆山市市政公用工程一组,2019昆山市市政公用工程二组,2019昆山市市政公用工程三组; 1.11、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提供相关人员注册证、B类证) 1.1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2)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后方为有效,原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备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4月29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出售地点:昆山市开发区庆丰西路286-8号 3、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方可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及项目预算: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RMB:50000元) 2、交纳截止时间:交纳方式及截止时间:2020年5月18日16:00(北京时间)前须到达指定帐号(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 帐号:3225 0198 6481 0000 0755 开户行:昆山建行中华园支行)。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任何现金形式,如未交纳,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时必须携带银行转账凭证)。 3、本项目预算:叁佰玖拾伍万贰仟叁佰柒拾肆元整(RMB:3952374元) 最高限价:叁佰伍拾玖万陆仟陆佰陆拾元整(RMB: 3596660元)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5月18日13:30—14: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5月18日14:0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昆山市开发区庆丰西路286-8号 4、接收人: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七、 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0年5月18日14:00 2、开标地点:昆山市开发区庆丰西路286-8号 3、投标文件: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二份 4、勘察现场:各投标单位自行前往勘察现场,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 5、中标服务费:预算金额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1.1%、500~1000万元0.8%、1000-5000万元收取0.5%,由中标单位支付。 八、联系事项 1.采购人:昆山开发区职工活动中心 2.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12-57022799 九、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开发区庆丰西路286-8号 联系电话/传真:0512-57022799 联系人:葛海磊 备注: 1、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2、请贵单位注意:本项目相关工程手续齐全,项目中的绿化工程须办理相关施工许可手续。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1.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的范围1.1、提供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结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1.2、投标人须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1.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3-1.8以上内容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1.9、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10、投标单位必须是2020苏州市市政公用工程一组,2020苏州市市政公用工程二组,2020苏州市市政公用工程三组, 2019昆山市市政公用工程一组,2019昆山市市政公用工程二组,2019昆山市市政公用工程三组; 1.11、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提供相关人员注册证、B类证)1.1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2)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后方为有效,原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备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95.237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24日 09:00 至 2020年04月29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昆山市开发区庆丰西路286-8号丽都酒店2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8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8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昆山市开发区庆丰西路286-8号丽都酒店2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昆山开发区职工活动中心户外景观综合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昆山开发区职工活动中心户外景观综合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江苏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7701250 信息来源: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2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24 11:5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来源:昆山开发区职工活动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昆山 活动中心 招标公告 改造工程 景观 上一篇: 福州市第二医院磁盘阵列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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