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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致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新昌县水质自动监测数据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项目 |
时间:2020-04-24 15:0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规定,新昌县致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XCZX2020009 二、在线投标响应 三、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及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1 新昌县水质自动监测数据采购项目 1项 见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 1212万元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提供方式、时间及地点等: 1.公告期限:发布后五个工作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 3.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4.报名联系电话:0575-86761778。 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接受采购单位的诚信管理和评价,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或浙江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注册申请,按规定审核后,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6.提示: (1)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或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招标公告及更正公告页面中下载。 七、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3.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pdf”。 4.本项目投标人仍需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供纸质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作为投标无效处理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当。 八、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要求:2020-05-15 14:00:00时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并2020-05-15 14:00:00时前,将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新昌县致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标室(和悦广场写字楼6楼602室)(允许采用邮寄递交)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现场提交的:每家投标人经办人人数不得超过1人,须佩戴好口罩,递交完成后,要做到即交即走,减少人员聚集程度及滞留时间; 纸质备份投标文件邮寄递交的:原则上采用EMS或顺丰邮寄,不接受到付邮件,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收件人:新昌县致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梁先生);联系方式:13858460780;邮寄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和悦广场写字楼6楼602室。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并考虑邮寄途中备份投标文件丢失、破损等情形,因上述原因引起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 当终止电子化开标评标程序,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没有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05-15 14:00:00时在新昌县致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和悦广场写字楼6楼602室)开标。 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十一、投标保证金:无。 十二、招标公告发布:浙江政府采购网和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十三、本项目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四、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五、联系方式: 1、采购方名称: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 地址:新昌县钟楼南村32号 操作执行人:裘女士 电话:0575-86030396 质疑答复人:王先生 电话:0575-8602206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昌县致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昌县和悦广场写字楼6楼 操作执行人:韩女士 电话:0575-86761778 质疑答复人:梁先生 电话:1525856253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新昌县财政局 地址:新昌县鼓山中路118号 联系人:任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5-8662130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附件信息: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新昌县致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新昌县水质自动监测数据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新昌县致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新昌县水质自动监测数据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7713855 信息来源:新昌县致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2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24 15:0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个人利用职权进行前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责任。 来源:111001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本级)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工程 采购 新昌县 项目 水质 上一篇: 中共邯郸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邯郸市2020年度重点工作大督查工作用车租赁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河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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