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标 2019年招标 2018招标 2017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吉林市丰满区东山实验学校办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时间:2020-04-24 16:1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573407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吉林市丰满区东山实验学校 发布关于:吉林市丰满区东山实验学校办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吉林项目的信息
来源:吉林市丰满区东山实验学校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吉林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吉林市丰满区东山实验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市丰满区东山实验学校办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市丰满区东山实验学校办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JZB202003C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仁茂

项目联系电话:0432-6456236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市丰满区东山实验学校

地址:吉林市丰满区会展街

联系方式:联系人:刘仁茂 联系电话:0432-6456236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李建宇 联系电话:0432-68192455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市高新区海口路3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吉林市丰满区东山实验学校办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ZJZB202003C06    项目编号:20200318Z008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市丰满区东山实验学校办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已由 吉林市丰满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批准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吉林市丰满区东山实验学校 ,采购资金为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内容:办学设施设备采购,本项目共分为六包,其中第一包:实验室仪器设备;第二包:图书、图书设备;第三包:信息化设备;第四包:学生桌椅、办公家具;第五包:音体美卫器材设备;第六包:音响、安防办公设备。

2、招标范围:货物、安装、调试及与之有关的后期配套服务。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供货地点:吉林市丰满区会展街。

5、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

7、采购预算(即最高投标限价):702.28万元(其中第一包:109.7万元;第二包:82万元;第三包:195.5万元;第四包:119.2万元;第五包:98.19万元;第六包:97.69万元),不接受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8、本项目第五包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标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信用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10、第一包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需包含本次招标采购内容。还须配备壹名及以上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核发的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项目管理人员。

11、第二包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12、第五包投标人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货物需具备制造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新证)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旧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时间: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4月30日16时00分止。

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4月30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13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7楼706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吉林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开标期间必须携带CA锁及电子标书光盘(备份),同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以电子标书为主,纸质标书为辅。

3、电子投标工具下载:登录“www.jlsggzyjy.gov.cn→下载中心→电子投标工具及操作手册”进行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432-63688321、4009980000。

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第一包人民币2.19万元;第二包人民币1.64万元;第三包人民币3.91万元;第四包人民币2.38万元;第五包人民币1.96万元;第六包人民币1.9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吉林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号:0720 6220 1101 5200 0004 63

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采购预算、拦标价)的,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做废标处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步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丰满区东山实验学校

地址:吉林市丰满区会展街

联系人:刘仁茂    联系电话:0432-6456236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市高新区海口路33号

联系人:李建宇    联系电话:0432-6819245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市丰满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日期:2020年4月24日

注:关于疫情防控时期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须知事项

1. 开标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室。

2. 中心入口:

2.1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人员、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及代理机构人员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后(农林街方向)东侧楼门进入,电梯直达七楼开标室。

2.2业主专家和评审专家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后(解放大路方向)西侧专家通道楼门进入评标区。

3. 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限制派一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活动,不戴口罩、发热、隔离时间不到14天及重点防控区域人员不得进入交易中心,可授权委托其他人员参加开标活动。吉林市地区以外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授权委托吉林市本地人员。(投标人(供应商)建议配戴一次性手套)。

4. 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和代理机构人员进入现场不超得过两人,代理机构人员进入评标区限制一人。

5. 参与开标活动所有人员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市政务服务中心门前下载“吉事办”。在入口处扫码,进行测温和人员信息登记后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业主专家和评审专家参加评审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发热人员严禁参加公共资源交易评审活动。

7.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参加开标活动结束后,按原通道退出大楼。在网上查看评标结果。

8. 评审结束后,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等人员由中心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出楼。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见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24日 08:30 至 2020年04月3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见公告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见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0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20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见公告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见公告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吉林市丰满区东山实验学校办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吉林市丰满区东山实验学校办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7717461
信息来源:吉林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2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24 16:1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来源:吉林市丰满区东山实验学校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东山   吉林市   项目   招标公告   设备采购

上一篇: 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桂林市中山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GLZC2020-G3-00111-OBGC)公开招标公告广西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吉林市丰满区东山实验学校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