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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教育体育局通海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项目采购公告云南项目

时间:2020-04-26 08:1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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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574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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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通海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等有关规定,云南振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通海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对“通海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通海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项目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报名参加。

2、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通海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云振采2020-327

2.3采购内容:详见下表及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2.3.1一标段:

序号


货物名称


货物具体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

(元/年)


供货要求



1


大米


东北壹级大米(原产地为东北)


1批


¥2000000.00元/年(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整)


产品需由符合云南省教育厅省粮食局联发文件云教财[2015]88号文件要求且是生产供应商提供,需提供不少于三个品牌不同价位的产品.



2


面粉


国标一级



3


干面条


国标一级



4


菜籽油


非转基因一级菜籽油



注: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要求在县内各大超市均有出售, 由供应商填报采购物资市场零售单价(近期通海县辖区内知名超市对该供货产品的交易回执票据价格),填报优惠下浮比例。


2.3.2二标段:

序号


货物名称


货物具体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元/年/包)


供货要求


备注



1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企业供餐所需物资


饮用奶或植物蛋白饮料+小食品


1批


¥10000000.00元/年/包(大写:每包件每年人民币壹仟万圆)


供应商需提供1-3个品牌的不少于30种的奶制品及相关小食品单品,且按学生身体成长需求组配出不少于20天的配餐方案,以及不少于5种符合清真要求食品组配的1个月的配餐方案(组配方案平均价值不低于4元/日)。


本标段按学校区域及学生人数分为A包、B包,共2个包,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可投报一个或多个包,供应商按包件投标,但每个供应商最多只能中一个包。供应商必须对包件内的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处理。



2


肉禽类


鲜猪肉、鲜牛肉、鲜鸡鸭肉、副产品等


猪肉需在县内定点屠宰厂出厂的合格肉类,且需整块送至学校,不允许配送绞好的肉及冻肉。



3


米线类


米线


需提供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符合行业要求的企业生产的产品



4


调味料类


包括:酿造类调味品、腌菜类调味品、干货类调味品和食盐、味精、糖其它类调味品。


需供应商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检验标准



注: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要求在县内各大超市均有出售(学生奶以市场上同品牌相似品种折算每毫升单价×学生奶规格计算市场参考价),由供应商填报采购物资市场零售单价(近期通海县辖区内知名超市对该供货产品的交易回执票据价格),填报优惠下浮比例。

2.3.3二标段供货范围(A包、B包划分):详见下表及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2.4供货期:三年(自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3年春季学期结束),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由县营养办组织学校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供应商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丧失参与下一年的服务资格,合格者续签下一年合同。

2.5质量要求:

2.5.1一标段:符合国家食品质量验收标准,取得SC标识。满足《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粮食局关于规范云南省学校学生食堂粮油供应标准的意见》(云教财〔2015〕88号)文件规定。

2.5.2二标段:符合国家食品质量验收标准,取得SC标识。

2.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

3.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粮油产品。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4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供应商所投全部产品,存在部分产品为供应商自主生产的,供应商还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3.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源、设备和专职人员,有符合本采购项目要求产品的生产、配送和售后服务的能力;

3.1.6供应商不得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政处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提供采购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一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1.7供应商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1.8供应商必须提供采购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一天“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查询内容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3.1.9为择优选择诚信度高、条件优、服务好、综合实力强的供应商,根据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粮食局关于规范云南省学校学生食堂粮油供应标准的意见》(云教财〔2015〕88号)文件规定,供应商还应具备以下要求:

3.1.9.1 供应商连续从事粮油经营3年以上

3.1.9.2近3年(2017—2019年)未因粮油食品质量安全和经营受到粮食、工商、卫生、食药监局等部门的行政处罚,并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文件;

3.1.9.3建立有规范的粮食购销经营台账,且台账保管时间不低于3年。(注:经营台账须提供不低于3年(2017—2019年)的经营台账书面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1.9.4按时向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数据,无虚报,瞒报,漏报情况,(注:提供2019年4月—2020年3月流通数据的书面证明材料)

3.1.9.5提供近3年(2017—2019年)辖区内从事粮油食品经营的税收证明,无偷税、漏税、逃税行为。(注:证明材料为1、所在辖区税务局开具的完税证明函;2、提供税款所属时期税务局或银行的(电子)缴款凭证,且清晰反应缴款品名/名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资料证明其依法免税)。

3.1.9.6供应商具有储粮标准的粮食仓容。按照当地主食口粮习惯满足学生20天的口粮需要(人均0.25公斤/天),成品粮仓容规模原则上按上述标准配套、且符合成品粮油食品储存标准。

3.1.9.7供应商应具有相对固定的配送人员,能够按时限配送,配送人员须年满18周岁以上;拥有2名以上取得粮油保管《职业资格证书》的保管人员,拥有基本的粮食检验化验设备和2名以上(含2名)取得粮油食品质量检验《职业资格证书》的检化验人员。并且相关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

3.1.9.8 具有保证学生粮油持续、稳定供应所需的流动资金。

3.1.10针对本次项目,如供应商成交后,所供产品的有效质保期不得低于规定质保期的三分之一时限。

3.1.11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3.2.二标段

3.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2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经营。

3.2.3生产厂家直接参与投标的,不得再授权下级供应商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4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供应商所投全部产品,存在部分产品为供应商自主生产的,供应商还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3.2.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源、设备和专职人员,有符合本采购项目要求产品的生产、配送和售后服务的能力;

3.2.6供应商不得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政处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提供采购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一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2.7投标人必须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在通海县设立面积不低于900平方米的仓储配送场地及不低于100平方米的生猪分割车间,两个场地如设立在同一场所面积需不低于1000平方米,且符合相关卫生标准。

3.2.8供应商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2.9供应商必须提供采购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一天“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查询内容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

3.2.10供应商所供肉禽类产品,还应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2.10.1鲜猪肉:供应商所供鲜猪肉必须在通海县内取得合法《生猪定点屠宰机构》资质的定点屠宰厂(场)宰杀加工,并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和屠宰场印章,并附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且需整块送至学校,不允许配送绞好的肉及冻肉。

注:通海县内取得合法《生猪定点屠宰机构》资质的定点屠宰厂(场)名单: 杨广食品站屠宰厂,鼎甲食品有限公司(河西食品站屠宰厂),供应商可自由选择。

3.2.10.2鲜牛肉、鲜鸡、鲜鸭肉等,须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并附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3.2.11供应商所供学生营养餐,还应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2.11.1学生饮用奶所供产品生产企业必须拥有稳定的优质奶源基地,有一定规模的自控牧场。奶牛饲养达到规范化要求,卫生防疫体系健全。学生饮用奶:必须采用经超高温灭菌或巴式杀菌法等工序制得的纯牛奶或调味乳。其中纯牛奶:每100克牛奶中蛋白质含量≥2.9克,脂肪含量≥3.1克,非脂乳固体≥8.1克,保质期≤6个月;调味乳:每100克牛奶中蛋白质含量≥2.3克,脂肪含量≥2.5克,保质期≤6个月。

3.2.11.2小食品、植物蛋白饮料:需提供国内知名品牌,必须在销售市场上能询查到价格(学生奶以市场上同品牌相似品种折算每毫升单价×学生奶规格计算市场参考价),且具有对学生身体成长所需的营养成份。

3.2.12供应商所供调味料类及米线产品,还应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2.12.1所提供米线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DBS53 017-2014《鲜米线》标准;

3.2.12.2所提供腌菜类产品亚硝酸盐含量不得超出国家限定标准,配送时须随货提供亚硝酸盐自检报告(复印件)供各校点存档;

3.2.12.3所提供酿造类产品符合GB2717-2018《酱油》标准,GB2719-2018《食醋》标准,SB/T10416-2007《调味料酒》标准;

3.2.12.4所提供干货类产品中农药残留、重金属、亚硝酸盐等的含量,控制在国家规定允许范围内,无虫害、无杂质、无霉变、无受潮等不良现象,可使用率达到99%以上,配送时须随货提供农残、亚硝酸盐自检报告(复印件)供各校点存档;

3.2.12.5所提供的食用盐符合GB/T5461-2016《食用盐》标准,味精符合GB 2720-2015《味精》标准,糖符合GB/T317-2018《白砂糖》标准、GB/T35883-2018《冰糖》标准、GB/T35885-2018《红糖》标准,辣椒油符合SB/T 11192-2017《辣椒油》标准;

3.2.12.6所有提供的调味料类产品均需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并提供相关检验报告。

3.2.13针对本次项目,如供应商成交后,所供产品的有效质保期不得低于规定质保期的三分之一时限。

3.2.14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报名及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2020年4260830分至2020年43018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登陆进行报名,供应商报名成功后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网上报名及相关操作。

4.2现场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料,于2020年426-2020年430(法定节、假日休息) 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到云南振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区北苑南路7号综合楼6楼)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3、网上报名成功网页截图(加盖公章打印件)

  4、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5、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注:本次采购必须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报名方式均完成的供应商才具有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网上递交

在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 190930分前(北京时间),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及签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2、现场递交刻录电子投标文件(光盘)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19 09 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通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通海县行政新区螺峰路1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ynggzy.com/)、玉溪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yuxi.gov.cn/)、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上同时发布。

供应商在开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补充等,将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告知。请供应商经常访问公告发布媒介获取最新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人:通海县教育体育局

   址:通海县秀山街道西街80号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7-3804801

 

代理机构:云南振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昆明总公司地址:昆明市盘龙区俊发盛唐城大唐国际写字楼1505室

玉溪分公司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北苑南路7号综合楼6

人:  刘凡     李梦  

联系电话:  13577117427  13577166059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通海县教育体育局通海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通海县教育体育局通海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项目采购公告云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7861413
信息来源:云南振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26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26 08:1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来源:通海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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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通海县   体育局   服务项目   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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