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标 2019年招标 2018招标 2017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固定测温设备安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时间:2020-04-26 09:3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575013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关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固定测温设备安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的信息
来源: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固定测温设备安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固定测温设备安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SDZB2020-2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晗

项目联系电话:0431-8462989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111号

联系方式:王悦 0431-846343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晗0431-8462989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大厦31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固定测温设备安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SDZB2020-2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固定测温设备安装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固定测温设备安装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固定测温设备拟采购量1500台。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采购预算:87万元;

2.4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5供货期:按采购人要求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本次招标所报项目的相关内容。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3近三年(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有效财务报表。如公司为2019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相关证明资料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4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7年、2018年、2019年)有良好的相关业绩。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一人作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质疑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9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10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4月26日至2020年04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东皇集团大厦310室);

4.3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持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4)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6)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公司近一年缴纳社保及纳税证明材料(提供2019年1月-2019年12月完整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及纳税证明,自行编写无效,要求内容清晰可见,否则不予受理)。

注: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进行编排资料,相关资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且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准备报名资料或者材料不齐全者,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投标报名事宜。携带原件及一套完整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8日13时30分整,接收地点: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东皇集团大厦311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111号                    

联系人:王悦

联系电话:0431-84634306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大厦)

联系人:张  晗  电话:0431-84629898

李明刚  电话:0431-84610086                                  

 

日期:2020年4月26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本次招标所报项目的相关内容。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3.3近三年(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有效财务报表。如公司为2019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相关证明资料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3.4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7年、2018年、2019年)有良好的相关业绩。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一人作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质疑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3.9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3.10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26日 09:29 至 2020年04月30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310室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8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8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310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招标项目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固定测温设备安装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固定测温设备安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固定测温设备安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7868685
信息来源: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26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26 09:3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来源: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长春   采购   集团有限公司   测温   招标公告

上一篇: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甘肃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