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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人民检察院_办公办案设备、物业管理服务等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黑龙江项目 |
时间:2020-04-26 11:2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哈尔滨市国咨招标有限公司受木兰县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木兰县人民检察院_办公办案设备、物业管理服务等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木兰县人民检察院_办公办案设备、物业管理服务等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MLC[2020]00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超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36897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木兰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木兰县跃进路 联系方式:闵相超 0451-570927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哈尔滨市国咨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陆超 0451-82368973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道外区团结镇华南城精品C区B9-24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木兰县人民检察院_办公办案设备、物业管理服务等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木兰县人民检察院_办公办案设备、物业管理服务等项目采购”项目已由木兰县政府采购部门批准实施,采购人为木兰县人民检察院,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哈尔滨市国咨招标有限公司受木兰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现对木兰县人民检察院_办公办案设备、物业管理服务等项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采购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木兰县人民检察院_办公办案设备、物业管理服务等项目采购 2.2项目编号: MLC[2020]0006 2.3计划编号:[2020]0002 2.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5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2.6采购预算:合计610310元,其中包1办公办案装备采购项目: 204410元、包2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325900元、包3网络运行维护项目: 80000元。 2.7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3个标包 包1:超薄圆轴式升降显示器(含升降器控制软件)9台、多媒体会议终端1台、矩阵1台、会议桌(定制)1张、桌插2个、HDMI线12条、安装调试1项、笔记本7台、智能办公本2台、智能门禁系统1套。 包2:区域内设备、设施维护、养护、运行和管理,办公楼保洁服务、冬季清冰雪服务、食堂管理服务等。 包3:木兰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案管中心所有终端设备维护。 2.8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2.9交货期及服务期: 包1:合同签订后5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包2:物业管理服务1年。 包3:网络运行维护管理服务1年。 2.10交货地点及服务地点: 包1:采购人指定地点。 包2:木兰县人民检察院。 包3:木兰县人民检察院。 2.11质量标准:合格 3.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包1) 本次采购要求潜在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 (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需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四)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五)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对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记录名单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包2) 本次采购要求潜在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 (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需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物业管理、保洁服务)、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四)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五)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对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记录名单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包3) 本次采购要求潜在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 (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需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四)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五)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对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记录名单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 本项目适用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6.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7.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网上报名: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潜在投标供应商请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木兰县)进行网上报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则报名成功。)报名时间: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6日16:00时前。 7.2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国咨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外区团结镇华南城精品C区B9-24栋)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451-82368973,逾期不予受理; 7.3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潜在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8.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5月18日下午13时:30分 8.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哈尔滨市国咨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外区团结镇华南城精品C区B9-24栋)开标大厅; 8.3开标时间:2020年5月18日下午13时:30分; 8.4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国咨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外区团结镇华南城精品C区B9-24栋)开标大厅; 8.5供应商应于上述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委派专人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采购人不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8.6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响应文件、以及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hljcg/)上发布。 10.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木兰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木兰县跃进路 联系人:闵相超 联系电话:0451-57092702 采购代理机构:哈尔滨市国咨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团结镇华南城精品C区B9-24栋 项目联系人:陆超 联系电话:0451-82368973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包1)本次采购要求潜在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一)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二)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需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四)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五)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对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记录名单的,按投标无效处理;(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采购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包2)本次采购要求潜在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一)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二)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需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物业管理、保洁服务)、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四)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五)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对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记录名单的,按投标无效处理;(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采购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5.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包3)本次采购要求潜在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一)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二)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需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四)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五)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对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记录名单的,按投标无效处理;(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采购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1.03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27日 08:30 至 2020年05月0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国咨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外区团结镇华南城精品C区B9-24栋)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8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8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国咨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哈尔滨市道外区团结镇华南城精品C区B9-24栋)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木兰县人民检察院_办公办案设备、物业管理服务等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木兰县人民检察院_办公办案设备、物业管理服务等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黑龙江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7872221 信息来源:哈尔滨市国咨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26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26 11:2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来源:木兰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木兰县 项目 人民检察院 招标公告 上一篇: 蠡县2020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河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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