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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市管理局环卫市场化保洁第三方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徐采公(2020)JSZJ004]江苏项目

时间:2020-04-26 12:1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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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57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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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徐州市城市管理局的环卫市场化保洁第三方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

1.名称:徐州市城市管理局

2.地址:徐州市新城区元和路1号东区综合楼E座5楼

3.联系方法:0516-66690553/67559893

4.采购项目联系人:颜丽 电话:0516-66690553/67559893

二、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大龙湖街道绿地商务城LOFT领海办公楼5#1905室

3.联系方式:0516-83200166

4.采购项目联系人:陈珂 电话:0516-83200166、18118538910

三、项目编号:徐采公(2020)JSZJ004

四、采购项目

1.名称:环卫市场化保洁第三方监理

2.数量:一项。

3.采购需求:道路保洁监理(路面保洁、机械化作业、绿化带保洁、非机动车摆放、野广告清理、护栏清洗、环卫设施管养维护、垃圾前端收集运输等),立交桥保洁及立面清洗监理,公共卫生间保洁(含粪便清运)监理,绿地养护监理,项目范围内的除雪、重大活动保障等应急任务监理,环卫管理机构交办的临时性任务监理等。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482.42万元人民币。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否。

八、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徐州市主城区(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云龙湖风景名胜区)环卫保洁市场化项目的服务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⑴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⑵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

③“信用江苏”网;

④“信用中国(江苏徐州)”网;

⑤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

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起算,具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18号)执行。

九、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地点、方式:

开标时间前,在“徐州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

2.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投标有关信息: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19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

2.开标时间:2020年5月19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

3.开标地点: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八开标室342房间(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

十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5月19日北京时间上午9:30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5月19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

3.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八开标室342房间(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

4.投标文件接收人:王羽樊

十二、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五、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六、特别说明

请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6日














附件:附件1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徐州市城市管理局环卫市场化保洁第三方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徐采公(2020)JSZJ004]
十环招标网标题:徐州市城市管理局环卫市场化保洁第三方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徐采公(2020)JSZJ004]江苏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7875829
信息来源: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26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26 12:1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徐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信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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