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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医疗急救中心采购车载信息终端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上海项目 |
时间:2020-04-26 15:5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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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上海星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受上海市青浦区医疗急救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青浦区医疗急救中心采购车载信息终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青浦区医疗急救中心采购车载信息终端项目 项目编号:X-SHXM2020-02-04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郁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1-6979102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青浦区医疗急救中心 地址:青浦区华科路550弄-1 联系方式:刘老师、021-6973149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星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郁老师、021-69791022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城中南路479号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青浦区医疗急救中心采购车载信息终端项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其他资质要求: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28,000.00元人民币,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3)投标人须具有近期财务状况报告、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近期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截图;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26日 17:00 至 2020年05月0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城中南路479号4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8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8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城中南路479号4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 报名所需资质材料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 2、具有(被授权人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被授权人需携带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复印件至上海星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场进行报名,原件一经审核后,立即归还。校验通过后,缴纳标书费,只有报名通过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投标,逾期不予办理。 (二) 现场报名时间、地点、费用 1、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04月26日至05月06日,每天上午9:30-11:30时、下午13:30-15: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接受报名,报名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城中南路479号4楼,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若符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青浦区医疗急救中心采购车载信息终端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青浦区医疗急救中心采购车载信息终端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上海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7890305 信息来源:上海星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26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26 15:5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来源:上海市青浦区医疗急救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青浦区 项目 急救中心 终端 上一篇: 遵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河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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