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标 2019年招标 2018招标 2017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打印机类消耗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时间:2020-04-26 17:0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576385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发布关于: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打印机类消耗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广东项目的信息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打印机类消耗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打印机类消耗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58-20021B1025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60)8838376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45号

联系方式:李小姐(0760)8833972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先生(0760)88383760

代理机构地址: 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的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打印机类消耗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代理编号:0658-20021B10259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打印机类消耗品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280万元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打印机硒鼓、墨粉盒和色带等;

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3、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19〕1号)。

5、招标文件公示/下载:现对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04月26日至2020年05月06日,共五个工作日。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sztc.com/)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并按“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的《声明函》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开标当天)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将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可在2020年04月26日8:30至 2020年05月06日17:30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东区办事处西侧))报名登记并现场购买(不办理邮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营业执照(自然人投标提供身份证)。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9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9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开标室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45号

采购人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760)88339727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中山经营部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

联系人:何先生、林小姐               

电话:(0760)88383760                

传真:(0760)88330182

邮编:528400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26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并按“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的《声明函》要求提供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开标当天)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将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审查)。3、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26日 08:30 至 2020年05月0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东区办事处西侧)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可在2020年04月26日8:30至 2020年05月06日17:30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东区办事处西侧))报名登记并现场购买(不办理邮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营业执照(自然人投标提供身份证)。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9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9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19〕1号)。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打印机类消耗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打印机类消耗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7893896
信息来源: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26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26 17:0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中山市   项目   消耗品   税务局

上一篇: 山东农业大学资环学院设备采购项目(1232)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