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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市金叶贸易服务有限公司 “邵武市李纲路威利亚新村58号店面”招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
时间:2020-04-27 10:4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南平市金叶贸易服务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南平市金叶贸易服务有限公司 “邵武市李纲路威利亚新村58号店面”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南平市金叶贸易服务有限公司 “邵武市李纲路威利亚新村58号店面”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环闽南采招【2020】第010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599-622667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南平市金叶贸易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邵武市熙春东路400号 联系方式:徐女士 0599-622667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叶 0599-8870666 代理机构地址: 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80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1.招标编号:环闽南采招【2020】第010号 2.项目招租内容:详见项下附件“招租房产一览表” 合同包 采购内容 房产地址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出租 期限 招租底价 (元/月) 1 邵武市李纲路威利亚新村58号店面招租项目 福建省邵武市李纲路威利亚新村58号店面 65.03㎡ 三 年 4500.00 3. 招租具体要求 3.1 承租租赁店面的条件、用途等相关规定: 3.1.1承租人的条件:必须具备无噪音、无毒害、无污染、无尘,不影响周边住户商业营业用途。 3.1.2出租人房产属商业营业用途,出租人优先租用给符合经营条件,且卫生、整洁、无噪声、无污染及安全的行业(餐饮、娱乐行业均不予考虑,具体以出租人解释为准),承租人不得在承租的出租屋内从事非法活动。 3.2.3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出租人房产房屋的结构及用途。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将店铺转租或转让,如发现存在此类现象,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对承租人合同履约保证金进行处置没收,如承租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补抵偿招租人损失的,承租人还应另承担由此造成出租人的一切损失。 3.2.4租赁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费、通讯、物业管理费、卫生费、工商、税务等因承租使用房屋与之经营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必须履约按本条款要求支付的项目等所产生的各项费用,按有关部门的收费规定,按期交纳。若承租人产生欠费,承租人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归出租人持有,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承租人还应承担所欠出租人的租金。 3.2.5租赁期间内的房产税费,由出租人承担。 3.2.6租赁期间,承租人如因在租用房屋内装修,应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承租人因退店、退租后,原承租人在出租人房产店面内的装修必须恢复原状,保持出租人房产房屋原状相同。 3.2.7租赁期间,承租人负责对出租人房产店面进行维修和管理。 3.2.8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必须严格执行遵守《国家消防安全法》及其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对出租人出租的本房屋产权安全负总责。出租人有权对出租的承租房进行例行安全检查监督。 3.2.9承租人在租赁期间的安全及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如由此造成出租人本房屋产权一切损失的,均由承租人承担民事行为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3.2.10租赁期间,出租人通常情况下不得提前收回房屋的。如果出租人由于政府拆迁、行业政策等相关行为、产权变动调整、及不可抗力因素必须收回房屋,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承租人,合同终止,出租人不予赔偿,承租人还应结算结清租赁房屋的相关费用及房租。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凡有能力承租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投标的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投标的须提供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投标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2企业法人投标的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体工商户投标的投标文件应由须经营者本人签字;自然人投标的投标文件应由须投标人本人签字。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4.2.1凡以上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材料复印件,须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如投标人为企业法人的须在复印件材料上加盖公章;如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参加投标的,须在提供的复印件材料上加盖与注册营业执照名称一致的店章。 4.3凡参加本次招租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4投标人信誉承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以及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均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4.5经“天眼查”查询或有其他相关材料证明,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④投标人之间存在其他控股、管理关系的。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须知 5.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1日 (法定节假日照常售标)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地点: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806室)。 5.2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需要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账户(购买招标文件账户请来电咨询(0599-8870666),请勿直接打款到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否则报名无效),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发邮件至532172778@qq.com。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产生的风险负责。 5.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5月19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2208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4 开标时间: 2020年5月19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5.5 开标地点: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2208室) 5.6评标办法:最高报价中选法。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性密封报价,以报价最高者为本次中选人,如遇报价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时,则按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选人。(原承租人参与本次招租,享有优先承租权(即其他报价人与原承租人同为报价最高者时,原承租人即为本次招租承租人)。如报价低于招租人设定的租金最低限价则视为无效报价。 5.7若出现报价相同,由评审小组成员投票表决,得票高的投标人为中选成交人。 5.8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从其企业基本账户中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叁仟元整(¥3000.00)。投标保证金只接受投标人银行转账、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于2020年5月18日上午12:00前到达本招标公告提供的账户上,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金叶公司店面招租投标保证金,否则不予确认。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福建南平市金叶贸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邵武市支行 账 号: 196010100100009577 以上如有变更,招标单位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网站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南平市金叶贸易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99-6226671 地址:邵武市熙春东路400号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806室 联系人:小叶,电话:0599-8870666,传真:0599-8850556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凡有能力承租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投标的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投标的须提供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投标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4.2企业法人投标的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体工商户投标的投标文件应由须经营者本人签字;自然人投标的投标文件应由须投标人本人签字。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4.2.1凡以上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材料复印件,须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如投标人为企业法人的须在复印件材料上加盖公章;如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参加投标的,须在提供的复印件材料上加盖与注册营业执照名称一致的店章。4.3凡参加本次招租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4投标人信誉承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以及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均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且无行贿犯罪记录;4.5经“天眼查”查询或有其他相关材料证明,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④投标人之间存在其他控股、管理关系的。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27日 08:30 至 2020年05月0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806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5.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1日 (法定节假日照常售标)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地点: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806室)。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2208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福建南平市金叶贸易服务有限公司 “邵武市李纲路威利亚新村58号店面”招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福建南平市金叶贸易服务有限公司 “邵武市李纲路威利亚新村58号店面”招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7956860 信息来源: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2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27 10:4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 招标 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来源:福建南平市金叶贸易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福建 邵武市 南平市 金叶 项目 上一篇: 南宁某单位副食品配送项目招标公告广西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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