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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湖办事处2020年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河南项目 |
时间:2020-04-27 11:0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meta charset='UTF-8'> 二、采购项目编号:郑经采公开-2020-35 三、项目预算金额:7884000元 最高限价:7884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A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湖办事处2020年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项目 7884000 7884000 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4.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湖办事处2020年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项目; 4.2 采购内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湖办事处辖区内沿街餐饮店、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的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 4.3 采购目标:根据《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工作暨老旧车辆淘汰工作方案》(郑餐领办【2018】4号)和经开区城市管理局《关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管理有关事项的请示》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办事处辖区内沿街餐饮店、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的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确保餐厨废弃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杜绝私拉乱倒、混装混运,特委托专业第三方公司进行集中收运,每吨最高限价300元,投标人所报收运单价不得超过采购人最高限价; 4.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两年; 4.5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需求; 4.6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区域; 4.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包。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 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2 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3 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4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5 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6 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 供应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以上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须自有或租赁餐厨垃圾收集运输的车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二)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审计报告须完整,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上应同时签名和加盖注册会计师印章;新成立公司无审计报告应附最新的财务报表说明。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说明:提供以下任意一项内容即认为具备该项证明材料。1.供应商的承诺书;2.设备购置发票或设备实物照片及工作人员相关证书)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6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书面声明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2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后进行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6.4代表本单位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6.5 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投标资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造假或其他不实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 6.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04月28日08时00分 至 2020年05月0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凭企业身份认证锁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河南省信息化发展有限公司开通了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功能,各交易主体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的,可通过以下链:(http://xaca.hnxaca.com:8081/online/ggzyApply/index.shtml)在线办理,点击交易中心登录入口自助绑定。如遇使用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0371-96596。(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信安CA开通数字证书在线办理的通知)公告)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371-67188807,4009980000 3.方式:投标人凭CA密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所含格式(*.ZZZF)的采购文件及资料。 4.售价:0元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05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电子响应文件(.ZZTF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s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05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市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具体注意事项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及招标文件规定。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年04月28日至2020年05月07日。 十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湖办事处 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第一大街与经南五路交叉口向南路西 联系人:扈先生 联系方式:0371-63680867 2.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科学大道与长椿路交叉口升龙又一城B座7楼378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1-53628577 13523454260 发布人:杨青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