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项目名称:江口县优质粮油生产加工基地大米生产线设备采购项目
- 2、项目编号:TRZLJZB-2020-008
- 3、项目序列号:TRZLJZB-2020-008
- 4、项目联系人:陈建辉、游菲
- 5、项目联系电话:15108570977
-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大米生产线设备采购(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 (2)采购数量:1 批
- (3)采购预算:2,650,000元
- (4)最高限价:2,650,000元
-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
-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详见采购文件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1)允许经营本项目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如申请人为设备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出具产品代理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开标现场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注:开标评标时,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1)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2)法定代表人开标的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开标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www.ccgp.gov.cn/search/cr/ )查询的信用记录情况(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报名时间至开标时间期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投标人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开标时投标人可以不用提供,如未提供的代理机构将在现场查询并记录留存);4)如申请人为设备代理商,提供产品代理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 (2)特殊资格要求
无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0-04-28 09:00:00至2020-05-07 17:0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贵州省·铜仁市)(http://jyzx.trs.gov.cn)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购买 注:投标人应随时登录贵州省政府采购(http://www.ccgp-guizhou.gov.cn/)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贵州省·铜仁市)(http://jyzx.trs.gov.cn)“交易平台”查看、处理采购人发出的文件澄清、补充、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0-05-22 09: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0-05-22 09:30:00
- 12、开标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口分中心(地址:江口县江城国际一期二楼政务中心)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10,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0-04-28 09:00:00至2020-05-22 09:3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转账、汇款,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但须确保在投标保证金规定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保证金缴纳无效的风险。投标人使用转账的须从公司的基本账户(或单位账号)转入保证金专户。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单位名称: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口分中心
- 开户银行: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口支行
- 帐 号:0614001600000057
- 14、PPP项目:否
- 15、采购人名称:贵州铜仁市梵净山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江口县凯德特色产业园区
-   项目联系人: 杨秀军
-   联系电话: 13984465289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本项目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性价比法进行评审的,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 (3)按财库〔2011〕181号文、黔财采〔2014〕15号文、黔财采〔2017〕6号文、财库〔2017〕141号及财政部印发“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执行。 (4)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注:须附有相关主管部门(如中小企业局或工信部门开出的证明材料)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营业执照直接注明等(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铜仁市碧江区锦江广场(望江苑)
-   项目联系人: 陈建辉、游菲
-   联系电话: 15108570977
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