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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智慧住建综合管理平台(一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辽宁项目

时间:2020-04-27 11:3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577495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辽宁省沈抚新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局 发布关于:新区智慧住建综合管理平台(一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辽宁项目的信息
来源:辽宁省沈抚新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局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辽宁省沈抚新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区智慧住建综合管理平台(一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区智慧住建综合管理平台(一期)项目

项目编号:LNZB02-2020-08108-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4-2338826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沈抚新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局

地址:辽宁省沈抚新区

联系方式:冯先生 024-6798008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024-23388267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包组名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是否进口


主要服务要求


数量



1包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招标


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概算编制


1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在平台“中介服务”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且咨询专业包含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9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27日 08:30 至 2020年05月07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3楼317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一楼第一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采购公告其它内容详见附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新区智慧住建综合管理平台(一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新区智慧住建综合管理平台(一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辽宁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7962251
信息来源: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2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27 11:3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辽宁省沈抚新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局  


------------------------------------招标信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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