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标 2019年招标 2018招标 2017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龙岩某部广告制作服务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时间:2020-04-27 16:4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578286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龙岩某部 发布关于:龙岩某部广告制作服务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福建项目的信息
来源:龙岩某部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受龙岩某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龙岩某部广告制作服务类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龙岩某部广告制作服务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安华岩招字(2020)013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65975155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龙岩某部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

联系方式:郑先生、186597515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张、0597-2983916

代理机构地址: 龙岩市新罗区龙腾路国贸天琴湾(华莲路往犀牛路方向)2#楼沿街2楼205(一楼门牌号588-25)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27日 08:30 至 2020年05月1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龙岩市新罗区龙腾路国贸天琴湾(华莲路往犀牛路方向)2#楼沿街2楼205(一楼门牌号588-25)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报名期限:2020年 04 月 27 日至2020年 05 月 18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时,15:00~17:00时 (北京时间,下同)。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可至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龙岩市新罗区龙腾路国贸天琴湾(华莲路往犀牛路方向)2#楼沿街2楼205(一楼门牌号588-25)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或通过电子邮件购买,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表(须含所报项目名称及合同包号、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以转账方式报名的须附上汇款凭证,未提供不给予受理。未购买或逾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招标文件200元,如需邮寄,快递费自付(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龙岩市新罗区龙腾路国贸天琴湾(华莲路往犀牛路方向)2#楼沿街2楼205(一楼门牌号588-25)

 

七、其它补充事宜

1、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合同包


采购标的


数量


采购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元)


主要内容及要求



1


广告制作服务


1批


300000


6000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注:以上内容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4.2特定条件:包1:

明细


描述



其他


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须附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



投标人须为非外资、台资、合资企业公司


投标人须提供书面说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并加盖公章



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5、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6、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以上如有变更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龙岩某部广告制作服务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龙岩某部广告制作服务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7978457
信息来源: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2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27 16:4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来源:龙岩某部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项目   招标公告   广告制作   标签

上一篇: 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租用赛事计算机及打复印设备和购买相关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龙岩某部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