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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小学校车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
时间:2020-04-28 11:2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小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小学校车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小学校车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JGJZ2020J-JK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431-8782123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小学 地址:长春市大连路888号 联系方式:郭洪义 0431-898566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经理0431-87821231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西安大路西安花园高层1栋4单元170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见其他补充事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28日 08:30 至 2020年05月08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安大路西安花园高层1栋4单元1707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8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8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一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小学校车租赁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小学的委托,对其所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小学校车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小学校车租赁项目 2.招标编号:JGJZ2020J-JK03 3.采购内容、数量、预算、项目交付或实施时间、服务期、付款方式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元) 项目交付或实施时间 服务期 付款方式 根据学校校车服务需求面向社会招聘能够提供正规校车及服务的公司和企业 9台 1800000.00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 2年 每年按季度付款 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经营范围内包含校车租赁服务项目。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20年4月28日—2020年5月8日,每日上午8:30—下午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安大路西安花园高层1栋4单元1707室)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2、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及授权人公告之日前6个月内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 5、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6、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按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出示有效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4月28日—2020年5月8日,每日上午8:30—下午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安大路西安花园高层1栋4单元1707室)。 3.获取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5月18日下午14时00分; 六、开标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一开标室。 七、投标保证金:30000元。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小学 地 址:长春市大连路888号 联系人:郭洪义 电 话:0431-89856600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西安花园高层1栋4单元1707室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0431-87821231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见其他补充事宜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小学校车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小学校车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8045004 信息来源: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2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28 11:2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来源: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小学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小学 长春 项目 校车 招标公告 上一篇: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可来福输液接头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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