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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19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时间:2020-04-28 13:0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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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579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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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19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公告)


一、采购人: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地址:泰安市泰山大街366号(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联系方式:0538-6236118(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丰和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县(区)观光路张家岭号金玖院内

        联系方式:0538-8261811

二、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19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000201902006714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
物业管理服务 

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均无效。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70.000000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4月29日9时0分至2020年5月8日16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丰和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市泰山区观光路张家岭金玖院内)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先在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4/site/index.jsp)注册登记备案后,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山东丰和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备案并领取招标文件备案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合格和通过。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公告期限:2020年4月29日 至 2020年5月8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5月20日9时0分至2020年5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综合病房楼四楼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5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综合病房楼四楼会议室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晓明        联系方式:15169830503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19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19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8052207
信息来源:山东丰和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2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28 13:0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来源: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招标信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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