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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平湖街道办事处平湖街道尚家村1、5、6、7社村屯砂石路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
时间:2020-04-28 14:2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平湖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平湖街道尚家村1、5、6、7社村屯砂石路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平湖街道尚家村1、5、6、7社村屯砂石路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JLWS-2020ZB-0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成立 项目联系电话:1333165067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平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系方式:张成立133316506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胜舜14782042640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生态大街GTC环球贸易中心130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编号:JLWS-2020ZB-01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湖街道尚家村1、5、6、7社村屯砂石路建设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平湖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平湖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湖街道尚家村1、5、6、7社村屯砂石路建设项目; 2.2项目地点:长春市双阳区; 2.3项目投资:61.8153万元; 2.4工程概况:本工程修复范围为新建砂石路4909.087米及涵管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计划工期:2020年05月29日至2020年06月30日;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稳定专业的施工队伍及相应的施工设备。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贰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无其他在建工程;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律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无2019年审计报告,提供(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律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良好资金资信证明文件); 3.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失信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记录(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3.6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4月29日至2020年05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向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发送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获取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需将下列材料扫描后发送至jlws81129792@163.com邮箱(发完邮箱后,请电话14782042640通知代理机构),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填写报名登记表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报名邮箱,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派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0年05月21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卫星路与卫光街交汇新华苑宾馆3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平湖街道办事处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 统一代码证号:112201124239920052 联 系 人:张成立 电 话:1333165067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GTC环球贸易中心1306室 统一代码证号:91220112307840290G 联 系 人:刘胜舜 电 话:14782042640 2020年04月28日 注: 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稳定专业的施工队伍及相应的施工设备。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贰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无其他在建工程;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律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无2019年审计报告,提供(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律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良好资金资信证明文件);3.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失信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记录(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3.6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1.815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29日 08:00 至 2020年05月0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向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发送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获取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需将下列材料扫描后发送至jlws81129792@163.com邮箱(发完邮箱后,请电话14782042640通知代理机构),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填写报名登记表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报名邮箱,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向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发送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获取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需将下列材料扫描后发送至jlws81129792@163.com邮箱(发完邮箱后,请电话14782042640通知代理机构),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填写报名登记表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报名邮箱,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1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21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卫星路与卫光街交汇新华苑宾馆3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平湖街道办事处平湖街道尚家村1、5、6、7社村屯砂石路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平湖街道办事处平湖街道尚家村1、5、6、7社村屯砂石路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8055805 信息来源:开标时间 官方发布时间:4月2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28 14:2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来源: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平湖街道办事处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平湖 长春市 村屯 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上一篇: 上海市青浦区公路管理所青浦区华青路(公园路-崧泽大道)热力管线迁移工程公开招标公告上海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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