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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2020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及附属工程新城乙三路立交桥工程(东滨河路—新城大街)勘察设计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时间:2020-04-28 15:5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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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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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吉林省星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0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及附属工程新城乙三路立交桥工程(东滨河路—新城大街)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0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及附属工程新城乙三路立交桥工程(东滨河路—新城大街)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JLXR-GC2020-03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润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6822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方式:齐女士:0431-892806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星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田润:0431-81682210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红晟陶然庭苑19栋(陶然公馆)6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JLXR-GC2020-036

一.招标条件

2020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及附属工程新城乙三路立交桥工程(东滨河路—新城大街)勘察设计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2020-50号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0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及附属工程新城乙三路立交桥工程(东滨河路—新城大街)勘察设计。

2.2 招标范围:主要对本项目新城乙三路立交桥工程(东滨河路—新城大街)勘察设计。

2.3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提交设计成果,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服务周期结束。

2.5采购预算:927.78万元(其中:勘察费为263.12万元,设计费为664.66万元)。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的合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投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勘察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其他主要人员要求:2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近三年(2016年-2018年)具有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是新成立的企业,须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文件,并符合财政部令第87号。

3.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等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外埠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办〔2017〕57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等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需提供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5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南关区红晟陶然庭苑19栋(陶然公馆)6楼608室购买招标文件或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箱号:xrgc888888@163.com,联系人:田润,联系电话:0431-81682210,并详细填写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报名时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项目勘察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25日13时30分,地点为新华苑宾馆三楼3011室(长春市卫星路7186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人:齐女士

联系电话:0431-8928062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星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红晟陶然庭苑19栋(陶然公馆)6楼

联系人:田润

电 话:0431-81682210

招标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审核中心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联系电话:0431-84532377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投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勘察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其他主要人员要求:2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4.近三年(2016年-2018年)具有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是新成立的企业,须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文件,并符合财政部令第87号。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等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8.外埠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办〔2017〕57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等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0.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需提供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27.7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29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0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长春市南关区红晟陶然庭苑19栋(陶然公馆)6楼608室购买招标文件或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箱号:xrgc888888@163.com,联系人:田润,联系电话:0431-81682210,并详细填写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5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南关区红晟陶然庭苑19栋(陶然公馆)6楼608室购买招标文件或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箱号:xrgc888888@163.com,联系人:田润,联系电话:0431-81682210,并详细填写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报名时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项目勘察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5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25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新华苑宾馆三楼3011室(长春市卫星路718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2020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及附属工程新城乙三路立交桥工程(东滨河路—新城大街)勘察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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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8061309
信息来源:吉林省星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2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28 15:5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来源: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工程   长春   高新技术产业   新城   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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