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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樟木头自来水公司净水剂供货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时间:2020-04-28 16:4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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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58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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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莞市樟木头自来水公司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广东东正招标有限公司受东莞市樟木头自来水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莞市樟木头自来水公司净水剂供货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莞市樟木头自来水公司净水剂供货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Z200404A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69-2302108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莞市樟木头自来水公司

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

联系方式:黄先生、0769-8771793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东正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小姐、0769-23021089

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二期百安中心B座210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采购内容


供货期


单项采购预算金额(元/吨)


预计采购量


采购总预算金额(元/两年)



A


聚合氯化铝


合同签订之日起计2年;分批分次配送,每个品种货物每月提供不得少于四次(5吨/次)免费的货物配送,并负责将旧药袋清走,接到采购人采购需求量指令后,按时按量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3000元/吨


约240吨


720,000.00



B


食品添加剂碳酸钠


3100元/吨


约200吨


620,000.0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28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0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建设大厦五楼招标服务所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建设大厦八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无需购买采购文件费用,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电子版。

要求: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东莞市樟木头自来水公司净水剂供货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东莞市樟木头自来水公司净水剂供货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8064911
信息来源:广东东正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2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28 16:4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来源:东莞市樟木头自来水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项目   东莞市   樟木   自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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