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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牡丹区小留镇刘庄村加工作坊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
时间:2020-04-28 17:2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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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菏泽市牡丹区小留镇刘庄村加工作坊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菏泽市牡丹区小留镇人民政府 地址:菏泽市牡丹区小留镇(菏泽市牡丹区小留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9853003223(菏泽市牡丹区小留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中正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县(区)经十西路16456号 联系方式:18653007536 二、采购项目名称:菏泽市牡丹区小留镇刘庄村加工作坊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702202002000033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 菏泽市牡丹区小留镇刘庄村加工作坊建设项目 1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出具日期在本项目招标期间)网页打印页,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异常经营名录,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提供网页版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20.000000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4月14日8时30分至2020年4月20日18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菏泽市人民路公园一号12号楼303室; 3.方式:网上报名,有意参与企业请于2020年04月14日08时30分至2020年04月20日18时00分登录《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http://jypt.hzsggzyjyzx.gov.cn:10121/TPBidder)注册账号(已注册的投标人登录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未成功者将不具备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报名成功后可联系代理公司确认报名信息),点击本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下载招标文件;如果招标文件需要变更、澄清或者答疑,变更、澄清、答疑也将在该网站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浏览下载。4、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获取:网上成功报名后,按照以下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采购代理机构登记:(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代理人到场);(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5)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7)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8)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书原件; 4.售价:500/份 五、公告期限:2020年4月14日 至 2020年4月20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5月8日9时0分至2020年5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05室(中华路426号)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5月8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05室(中华路426号)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娟 联系方式:18769089555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菏泽市牡丹区小留镇刘庄村加工作坊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菏泽市牡丹区小留镇刘庄村加工作坊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8066611 信息来源:中正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2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28 17:2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菏泽市牡丹区小留镇人民政府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菏泽市 作坊 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牡丹 上一篇: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西院区综合楼建设项目变配电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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