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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辽宁项目 |
时间:2020-04-29 13:4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庄河市中心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庄河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庄河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LYQ2020-047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凤家 项目联系电话:0411-8986936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庄河市中心医院 地址:大连庄河市延安路南段615号 联系方式:郑凤家0411-898693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吕顺朋、王卓; 电 话:0411-84350102、84651708 代理机构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庄河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对庄河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TLYQ2020-0472 二、招标内容及采购预算:110万元 A包:(耳鼻喉专用)等离子射频手术设备系统 60万元; B包:腹腔镜设备系统 50万元。 注:1. 本次采购B包投标人(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可提供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他包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本项目招标以包为基本投标单位,投标人可以投一包或多包,但不能只对个别品目 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投标人对多个包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别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两个包兼投不兼中,开标顺序为A、B依次进行。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包中得分均排名第一时,则按A、B包的先后顺序确定各包中标人。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提供本项目供货能力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二)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三)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且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四)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截至2020年5月19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20年4月30日起至2020年5月9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五、报名要求: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复印件(进口产品不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复印件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20年5月20日13:00至13:30(北京时间),在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7楼(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20年5月20日13:30(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20年5月20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十、招 标 人:庄河市中心医院。 地 址:大连庄河市延安路南段615号。 联 系 人:郑凤家; 电 话:0411-89869368。 十一、招标代理人: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吕顺朋、王卓; 电 话:0411-84350102、84651708。 传 真:0411-84651726(自动)电子邮箱:tongli_dl@163.com。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提供本项目供货能力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二)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三)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且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四)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30日 08:30 至 2020年05月09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0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20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7楼(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庄河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庄河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辽宁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8140446 信息来源: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2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29 13:4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庄河市中心医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庄河市 项目 招标公告 设备采购 中心医院 上一篇: 哈尔滨工业大学网络安全审计系统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黑龙江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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