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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时间:2020-04-29 18:3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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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583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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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809-2041GZG354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项目联系电话:83172166-85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52号

联系方式:黄小姐020-8123118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工83172166-852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许可或设立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为准。2)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列证明之一为准:①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②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最近一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③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3)投标人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最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材料)和最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依法免缴社会保证资金的,应提供相关免缴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准。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该项行政罚款达到规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如果该行政罚款所属的行业行政部门、行政区域对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最低的为准)。如无重大违法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 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获取招标文件。4. 投标人应承诺公平竞争。以书面公平竞争承诺书为准。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6. 投标人应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7. 已按照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9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30日 08:30 至 2020年05月0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可登陆我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http:// www.gdhualun.com.cn/)进行注册,办理步骤请详阅通知公告《关于我司启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功能及银行保证金管理系统的重要通知》。投标人于招标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系统内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公告,按照系统步骤完成即可成功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在注册和获取采购文件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20-83172166转617/618。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2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8158463
信息来源: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2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29 18:3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  


------------------------------------招标信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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