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标 2019年招标 2018招标 2017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镇原县教育局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采购 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甘肃项目

时间:2020-04-30 10:5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584353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镇原县教育局 发布关于:镇原县教育局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采购 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甘肃项目的信息
来源:镇原县教育局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甘肃安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镇原县教育局的委托,对镇原县教育局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文件编号:ZYZC2020-GK15-1

二、采购内容: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采购1包-3包计算机507台,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预算及评审办法:

项目总预算:230.685万元,其中1包76.44万元,2包74.62万元,3包79.625万元。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是否PPP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与本项目相关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函(原件)及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19年8月-2020年1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2019年8月-2020年1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和清单。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本单位至少近6个月。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递交文件截止时间相同,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公告期限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5月6日8:30时至2020年5月11日17:30时止;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获取标书时必须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规定携带相关资质原件、复印件到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股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其中资质原件现场查看,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5月20日09:00时;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甘肃省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 开标厅(林水大厦四楼东)。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5月20日09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

、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采购人:镇原县教育局

联系人:王康

联系电话:19996297666

地址:镇原县文化广场东侧

2.代理机构:甘肃安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世辉

联系电话:0934-8272089

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凤凰大境13栋二单元2702

3.监督单位:镇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7126630

4.主管预算单位:镇原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34-7123099

 

甘肃安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0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镇原县教育局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采购 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镇原县教育局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采购 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甘肃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8216217
信息来源:甘肃安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4月3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30 10:5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来源:镇原县教育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镇原县   项目   教育局   招标公告

上一篇: 徐州公墓管理处(徐州城市公益性公墓管理处)徐州公墓因公牺牲军人园雕塑浮雕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江苏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镇原县教育局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