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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水利防汛抗旱物资和县城上坝、下岗坝配套备用电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
时间:2020-04-30 16:2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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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广东意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五华县水务局的委托,对 五华县水利防汛抗旱物资和县城上坝、下岗坝配套备用电源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424-202004-203001-0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五华县水利防汛抗旱物资和县城上坝、下岗坝配套备用电源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243,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 五华县水利防汛抗旱物资和县城上坝、下岗坝配套备用电源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投标人应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3、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将以 公开报名 的方式确定其投标资格。 说明: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自行前往购买。(购买招标文件需填写采购代理机构制作的报名登记表)。 温馨提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完成供应商用户注册。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05月01日 至 2020年05月11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意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北秋云桥头秋苑路26-9(金苑小区金苑酒家斜对面))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1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江北秋云桥头秋苑路26-9(金苑小区金苑酒家斜对面)(广东意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开标时间:2020年05月21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梅州市梅江区江北秋云桥头秋苑路26-9(金苑小区金苑酒家斜对面)(广东意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5 月 01 日 至 2020 年 05 月 1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梁小姐,谢先生联系电话:0753-229250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3-4421806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意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秋苑路金苑小区D6-5、D8-1栋4号复式店二楼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753-2292508 传真:0753-2292538 邮编:514000 (三)采购人:广东省五华县水务局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60号 联系人:陈勇 联系电话:0753-4421803 传真:0753-4437009 邮编:514499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意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30日 ??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五华县水利防汛抗旱物资和县城上坝、下岗坝配套备用电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五华县水利防汛抗旱物资和县城上坝、下岗坝配套备用电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8633993 信息来源:广东意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5月5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30 16:2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招标投标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来源:广东省五华县水务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和县 采购 项目 招标公告 水利 上一篇: 连城县文亨镇卫生院大脑生物反馈治疗仪项目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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