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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寨沟县国有投资有限公司九寨沟县城市中心广场建设项目、九寨沟县漳扎镇文化旅游产业提升项目—九寨沟县假日阳光建设项目全案策划及独家营销代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四川项目 |
时间:2020-04-30 16:5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四川利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九寨沟县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九寨沟县城市中心广场建设项目、九寨沟县漳扎镇文化旅游产业提升项目—九寨沟县假日阳光建设项目全案策划及独家营销代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九寨沟县城市中心广场建设项目、九寨沟县漳扎镇文化旅游产业提升项目—九寨沟县假日阳光建设项目全案策划及独家营销代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CLM-QC-202003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8-8526065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九寨沟县国有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九寨沟县南坪镇 联系方式:马先生 0837-77707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利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 028-85260652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龙江路28号1单元2楼4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九寨沟县国有投资有限公司九寨沟县城市中心广场建设项目、九寨沟县漳扎镇文化旅游产业提升项目—九寨沟县假日阳光建设项目全案策划及独家营销代理采购项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备相关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提供承诺函)(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提供承诺函)(3)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提供承诺函)(4)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供应商特定条件: 经营范围:广告制作、代理、发布;展览服务等类似经营范围。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1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06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1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龙江路 28 号 1 单元 2 楼 4 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自2020年5月6日至2020年5月11日上午9:00-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利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龙江路 28 号 1 单元 2 楼 4 号)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6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26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龙江路 28 号 1 单元 2 楼 4 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九寨沟县国有投资有限公司九寨沟县城市中心广场建设项目、九寨沟县漳扎镇文化旅游产业提升项目—九寨沟县假日阳光建设项目全案策划及独家营销代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九寨沟县国有投资有限公司九寨沟县城市中心广场建设项目、九寨沟县漳扎镇文化旅游产业提升项目—九寨沟县假日阳光建设项目全案策划及独家营销代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四川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8634141 信息来源:四川利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5月5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30 16:5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五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来源:九寨沟县国有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九寨沟 项目 建设项目 投资有限公司 上一篇: 广西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高层次金融人才公寓(原南宁市五象新区农民新区建设试点工程四号项目)智慧小区施工招标公告广西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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