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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医学院口腔门诊部急诊中心和洁牙中心牙科综合治疗台等设备采购项目(0835-200F31602241)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
时间:2020-04-30 16:5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汕头大学医学院口腔门诊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汕头大学医学院口腔门诊部急诊中心和洁牙中心牙科综合治疗台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汕头大学医学院口腔门诊部急诊中心和洁牙中心牙科综合治疗台等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835-200F3160224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刘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7258495-307、30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汕头大学医学院口腔门诊部 地址:汕头市新陵路22号科技综合楼1-3层 联系方式:陈老师 0754-865016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小姐、刘小姐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产品名称 预算单价 (人民币/万元) 数量 总预算 (人民币/万元) 一 牙科综合治疗台 9.5 2台 19 二 空气新风系统 4.2 1套 4.2 合计 23.2 注:1、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2、标人必须对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投标人必须对全部采购设备进行报价,且所报报价不能高于预算单价,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投标人为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复印件。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和服务指标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3.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5.投标人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30日 08:30 至 2020年05月1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2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0年4月30日起至2020年5月1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选择以下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报名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现场购买: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电汇购买: 1)将招标文件费用汇入: 收款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广州永福支行 帐号: 4400 1490 9070 5300 3335 并请注明事由:(项目编号)标书款 2)将汇款底单(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及上述报名资料传真至我司(传真:020-87284598)或将扫描版发至我司邮箱:gdyzgj@163.com。 3、南方招标与采购交易平台线上购买:详见操作指引http://www.eebidding.com/f/view-38-eca12ed202bd49278fda48895fafafdc.html。 (备注:①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资格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②已完成报名的投标人请按照招标文件“提示1:“南方招标与采购网交易平台注册登记指南和流程”进行投标人注册及登记工作,如已注册则按照提示进行登记。)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汕头大学医学院口腔门诊部急诊中心和洁牙中心牙科综合治疗台等设备采购项目(0835-200F31602241)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汕头大学医学院口腔门诊部急诊中心和洁牙中心牙科综合治疗台等设备采购项目(0835-200F31602241)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8634129 信息来源: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5月5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30 16:5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来源:汕头大学医学院口腔门诊部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汕头大学 门诊部 项目 牙科 中心 上一篇: 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农商银行《零售业务营销及公众号运营服务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天津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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