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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偃师市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公开招标公告河南项目 |
时间:2020-04-30 17:4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meta charset='UTF-8'> 二、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2020【111】 三、项目预算金额:7489515.8元 最高限价:7489515.8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偃师市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批)一标段 3869408.51 3869408.51 2 2 偃师市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批)二标段 2573780.72 2573780.72 3 3 偃师市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批)三标段 286000 286000 4 4 偃师市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批)四标段 159200 159200 5 5 偃师市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批)五标段 601126.4 601126.4 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4.1、项目名称:偃师市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批) 4.2、项目地点:河南省偃师市境内 4.3、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2020【111】 4.4、招标编号:偃师工施招标(2020)0130号 4.5、资金来源及最高预算限价金额:企业自筹,最高限价金额7489515.80元。 4.6、工 期:120日历天; 4.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4.8、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4.9、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4.10、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已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附原件扫描件) (2) 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文件附原件扫描件) (3) 投标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和2019年6月至2020年2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以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社保中心网页查询截图(或打印件扫描件)或带社保中心印章的社保为准。投标文件中需附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3.2、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已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附原件扫描件) (2) 投标人所投管材及管件需具备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具备省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产品检验报告;(投标文件附原件扫描件)。 (3) 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s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文件附原件扫描件) 3.3、第三至第五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第三标段:投标人所投主要货物生产厂家需具备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或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投标文件附原件扫描件) 第四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主要设备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产品合格证或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投标文件附原件扫描件); 第五标段:投标人所投水泵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或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投标文件附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的被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和2019年6月至2020年2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以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社保中心网页查询截图(或打印件扫描件)或带社保中心印章的社保为准。投标文件中需附被授权委托人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 (4)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 3.4、每个投标人可就本次招标项目中的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05月06日08时30分 至 2020年05月1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3.方式:网上下载 4.售价:500元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05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偃师市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05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偃师市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年05月06日至2020年05月11日。 十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偃师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偃师市城关镇华夏路15号 联系人:吉先生 联系方式:0379-67707156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开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长夏门街交叉口863创智广场1幢2318室 联系人:张静阳 联系方式:15537912520 3.监督人:偃师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 发布人:杜汶帅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