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
诏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诏安古城保护与更新规划及市政管线专项规划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
时间:2020-04-30 22:5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受诏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350624]PL[GK]2020001、诏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诏安古城保护与更新规划及市政管线专项规划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624]PL[GK]2020001 2、项目名称:诏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诏安古城保护与更新规划及市政管线专项规划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诏安古城保护与更新规划及市政管线专项规划项目 否 1(项) 9,070,000.0000 9070000 907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具备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须提供城乡规划甲级资质证书。 法定条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 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的,可选择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佐证。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20-04-30 22:40 报名截止时间:2020-05-15 23:55 9、投标截止时间:2020-05-21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诏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南诏镇梅园北路1号 联系人姓名:许先生 联系电话:1396014218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和平西路龙军花园A1A2栋3单元21楼 项目联系人:小卢 联系电话:0596-2106390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04-30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诏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诏安古城保护与更新规划及市政管线专项规划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诏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诏安古城保护与更新规划及市政管线专项规划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8634727 信息来源: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5月5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4-30 22:5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来源:诏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诏安 采购 诏安县 项目 建设局 上一篇: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及监管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相关文章 |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诏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