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
莒南县涝坡城子遗址南城墙东段(土城墙)抢救性保护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
时间:2020-05-06 14:4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莒南县涝坡城子遗址南城墙东段(土城墙)抢救性保护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莒南县文物管理所 地址:临沂市莒南县黄海路80号。 联系方式:薄科长联系电话:0539-7236768 采购代理机构:临沂鼎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天津路与汶河路交汇处向东路北。 联系方式:张工联系电话:18953970103 二、采购项目名称:莒南县涝坡城子遗址南城墙东段(土城墙)抢救性保护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327202002000127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 施工、设计 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2、在中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合的经营、履约能力;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含:古文化遗址、石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能力;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文物保护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3.400000 B 监理 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2、在中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合的经营、履约能力;3、投标申请人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业务培训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00000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5月7日8时30分至2020年5月12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投标备案后自行下载。 3.方式: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范围内先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投标备案,然后自行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下载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注:每家投标企业开标到场人员不超过2人,且必须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登记投标人信息、测体温,近一周内没有发热情况以及和发热病人接触史。凡是进入开评标现场的人员间隔1.5米以上,必须佩戴口罩、提供本人身份证,出示山东电子健康通行卡(含纸质)[有效期14天]。三者齐全后,方可进入开评标现场。 4.售价:0 五、公告期限:2020年5月7日 至 2020年5月12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5月28日9时0分至2020年5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5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立婷 联系方式:18953970103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鼓励节能政策、环保政策、中小企业政策、监狱企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莒南县涝坡城子遗址南城墙东段(土城墙)抢救性保护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莒南县涝坡城子遗址南城墙东段(土城墙)抢救性保护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8748893 信息来源:临沂鼎泰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5月6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06 14:4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来源:莒南县文物管理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南城 莒南县 土城 城子 遗址 上一篇: 杨税务乡南庄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和附属幼儿园室内厕所维修及室内外装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河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相关文章 |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莒南县文物管理所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