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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大健康产业投资(吉林)有限公司康美梅河口医疗健康中心医疗园区精装修工程 七标段(YL-7#梅河口专家公寓)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时间:2020-05-06 16:2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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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588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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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康美大健康产业投资(吉林)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康美梅河口医疗健康中心医疗园区精装修工程 七标段(YL-7#梅河口专家公寓)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康美梅河口医疗健康中心医疗园区精装修工程 七标段(YL-7#梅河口专家公寓)

项目编号:JTZB-202002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谷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37036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康美大健康产业投资(吉林)有限公司

地址:梅河口市万隆大街东侧,景阳路南侧

联系方式:曲畅0435-46954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谷女士0431-85370361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康美梅河口医疗健康中心医疗园区精装修工程

七标段(YL-7#梅河口专家公寓)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TZB-2020021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康美梅河口医疗健康中心医疗园区精装修工程 七标段(YL-7#梅河口专家公寓)已由吉林梅河口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梅开经字[2017]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康美大健康产业投资(吉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康美梅河口医疗健康中心医疗园区精装修工程 七标段(YL-7#梅河口专家公寓)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康美梅河口医疗健康中心医疗园区精装修工程 七标段(YL-7#梅河口专家公寓)

2.2工程概况:康美梅河口医疗健康中心医疗园区精装修工程 七标段(YL-7#梅河口专家公寓) 本标段建筑面积共13828.4㎡,层数为地上一层至六层,包含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投资额:26667095.00元;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招标范围:康美梅河口医疗健康中心医疗园区精装修工程 七标段(YL-7#梅河口专家公寓) 本标段建筑面积共13828.4㎡,层数为地上一层至六层,包含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 建设地点:梅河口市万隆大街东侧,景阳路南侧。

2.6 计划工期:2020年06月05日--2020年10月02日,共计120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登记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信息能够查到、且无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5月06日至2020年05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0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企业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05月28日14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财富领域5A07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康美大健康产业投资(吉林)有限公司

联系人:曲畅

电话:0435-469545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联系人:谷女士

电话:0431-85370361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3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4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登记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信息能够查到、且无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66.709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06日 08:30 至 2020年05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5月06日至2020年05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0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5月06日至2020年05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0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8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28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财富领域5A07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康美梅河口医疗健康中心医疗园区精装修工程

七标段(YL-7#梅河口专家公寓)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TZB-2020021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康美梅河口医疗健康中心医疗园区精装修工程 七标段(YL-7#梅河口专家公寓)已由吉林梅河口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梅开经字[2017]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康美大健康产业投资(吉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康美梅河口医疗健康中心医疗园区精装修工程 七标段(YL-7#梅河口专家公寓)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康美梅河口医疗健康中心医疗园区精装修工程 七标段(YL-7#梅河口专家公寓)

2.2工程概况:康美梅河口医疗健康中心医疗园区精装修工程 七标段(YL-7#梅河口专家公寓) 本标段建筑面积共13828.4㎡,层数为地上一层至六层,包含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投资额:26667095.00元;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招标范围:康美梅河口医疗健康中心医疗园区精装修工程 七标段(YL-7#梅河口专家公寓) 本标段建筑面积共13828.4㎡,层数为地上一层至六层,包含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 建设地点:梅河口市万隆大街东侧,景阳路南侧。

2.6 计划工期:2020年06月05日--2020年10月02日,共计120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登记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信息能够查到、且无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5月06日至2020年05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0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企业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05月28日14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财富领域5A07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康美大健康产业投资(吉林)有限公司

联系人:曲畅

电话:0435-469545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联系人:谷女士

电话:0431-85370361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康美大健康产业投资(吉林)有限公司康美梅河口医疗健康中心医疗园区精装修工程 七标段(YL-7#梅河口专家公寓)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康美大健康产业投资(吉林)有限公司康美梅河口医疗健康中心医疗园区精装修工程 七标段(YL-7#梅河口专家公寓)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8754219
信息来源: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5月6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06 16:2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五章 评标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来源:康美大健康产业投资(吉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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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工程   吉林   梅河口   河口   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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