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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河南省“中职双高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河南项目

时间:2020-05-07 08:5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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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589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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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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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河南省“中职双高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河南省“中职双高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2020-04-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379-623615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

地址:栾川县城东新区

联系方式:李先生 186237596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先生 0379-62361518

代理机构地址: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芳林路口中迈·红东方210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电商专业商品采编实训室;校园网硬件设备提升;智慧教室;数字校园软件系统推广;机械加工技术专业群水平提升;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水平提升。

二标段:智能家居实训室;电机维修及检测实训室;智能社区、工厂实训室提升;电子产品装配线实训室提升;水电工实训室提升;泥塑造型实训室;音乐专业实训室。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或2019年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3、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资格审查时供应商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络截图,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5、本项目为资格后审;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7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07日 08:30 至 2020年05月1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与芳林路交叉口中迈红东方商务楼2105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携带资料:《营业执照》、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0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栾川县画眉水岸二期7号楼3单元20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河南省“中职双高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河南省“中职双高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河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8813604
信息来源: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5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07 08:5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来源: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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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工程   栾川县   河南省   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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