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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上海市静安区食品药品检验所专用仪器配套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上海项目

时间:2020-05-07 11:0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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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590202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上海市静安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发布关于:2020年度上海市静安区食品药品检验所专用仪器配套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上海项目的信息
来源:上海市静安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上海景成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市静安区食品药品检验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0年度上海市静安区食品药品检验所专用仪器配套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0年度上海市静安区食品药品检验所专用仪器配套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JC-201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仰

项目联系电话:6307437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静安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地址:上海市阳曲路652号

联系方式:陈斌 668361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景成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汪仰 63074375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四川北路1457号18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内容:(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和要求。)

包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台/件/套)


是否授权

(厂家)


预算

(人民币 万元)


合计

(人民币 万元)



包1


顶空自动进样器


1



18


51.75



二极管阵列检测器


1



16



ECD电子捕获检测器


1



7.5



氮吹仪


1



2.5



包2


微粒测定仪


1



7.25



崩解仪


1



0.5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须按要求提供制造厂商(含进口品牌)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6)小型,微型企业享受6%产品价格扣除比例。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1.7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07日 09:30 至 2020年05月14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四川北路1457号1801室

招标文件售价:¥7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接受现场报名并购买标书时间:2020年5月7日起至2020年5月14日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0:30下午13:30——15:30地点:上海市四川北路1457号虹口商城18楼1801会议室。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700元整(售后不退)。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在现场报名并购买标书时,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制造厂商(含进口品牌)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的原件及彩色扫描件(彩色扫描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加盖公章的供应商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7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27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四川北路1457号18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2020年度上海市静安区食品药品检验所专用仪器配套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2020年度上海市静安区食品药品检验所专用仪器配套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上海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8822619
信息来源:上海景成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5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07 11:0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



来源:上海市静安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静安区   检验所   项目   上海市   食品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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