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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生活垃圾处理厂二期工程设备(车辆)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新疆项目 |
时间:2020-05-07 14:0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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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 招标项目编号: HMSJLZFCG-2020-010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第一包 6 5840000 辆 挖掘机360型2辆、推土机(SD22)1辆、翻斗车(双桥)2辆、振动压路机(20吨)1辆 详见招标文件 2 第二包 6 4040000 辆 洒水车(12-13吨)1辆、抑尘车(单桥)3辆、垃圾桶清洗车2辆 详见招标文件 3 第三包 18 7600000 辆 车厢可卸式垃圾转运车4辆、整体式垃圾压缩机(垃圾转运箱)8辆、中型压缩式垃圾车(3吨)6辆 详见招标文件 4 第四包 6 5860000 辆 高速全天候清扫车2辆、大干扫车2辆、中型干扫车2辆 详见招标文件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 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在评标时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招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招标内容); 4.投标人具有所投设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或生产(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20-05-07 至 2020-05-11 20:00:00 上午: 09:30-13:30 下午: 16:00-20: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向阳东路金星大厦2单元4楼 3.标书售价(元): 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所投设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或生产(经营)许可证原件;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以上所有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资料不齐不予受理。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5-20 10:00:00 七、 投标地址: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向阳东路金星大厦2单元4楼 八、 开标时间: 2020-05-20 10:00:00 九、 开标地址: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向阳东路金星大厦2单元4楼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备注 1 第一包 110000 哈密建行建北分理处 65001670200050000264 电汇 在提交保证金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XXXXX项目第XX包投标保证金),以方便退还保证金。本项目各标包投标保证金均为此帐户。 2 第二包 80000 哈密建行建北分理处 65001670200050000264 电汇 在提交保证金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XXXXX项目第XX包投标保证金),以方便退还保证金。本项目各标包投标保证金均为此帐户。 3 第三包 150000 哈密建行建北分理处 65001670200050000264 电汇 在提交保证金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XXXXX项目第XX包投标保证金),以方便退还保证金。本项目各标包投标保证金均为此帐户。 4 第四包 110000 哈密建行建北分理处 65001670200050000264 电汇 在提交保证金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XXXXX项目第XX包投标保证金),以方便退还保证金。本项目各标包投标保证金均为此帐户。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其他事项 实际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哈密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杜嘉琪 联系电话: 0902-2233922 15299557163 传真: / 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哈密市哈密市向阳东路 2、采购人名称: 哈密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莉莉 联系电话: 19990259593 传真: / 地址: 哈密市伊州区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伊州区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 阿也提 监督投诉电话: 0902-2250109 传真: / 地址: / 附件信息: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哈密市生活垃圾处理厂二期工程设备(车辆)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哈密市生活垃圾处理厂二期工程设备(车辆)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新疆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8833424 信息来源:哈密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5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07 14:0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来源:哈密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工程 采购 哈密市 竞争性 二期 上一篇: 广州市黄埔区少年业余体校2020年运动员参赛服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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