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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人民政府顺义区天竺镇岗山路大修及环境提升工程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时间:2020-05-07 15:5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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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59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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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人民政府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北京招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人民政府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顺义区天竺镇岗山路大修及环境提升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顺义区天竺镇岗山路大修及环境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ZJDL-2020-05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项目联系电话:010-6946495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

联系方式:黄工 010- 8046233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招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工 010-6946495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顺安南路12号院1区26号楼北侧2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  本招标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

2.2  本招标工程的建设规模  东起南岗路,西至南平路,全长730米,沥青路路面7300平米 ,合同估算价435(万元)

2.3  本招标工程的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图纸范围内道路等工程拆除及新做工程、雨水工程新做、交通工程新做等图纸所示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近三年已竣工的市政公用工程类似项目(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34.42689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08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1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顺安南路12号院1区26号楼北侧二层招竣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2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顺安南路12号院1区26号楼北侧二层招竣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扣除。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人民政府顺义区天竺镇岗山路大修及环境提升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人民政府顺义区天竺镇岗山路大修及环境提升工程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8839804
信息来源:北京招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5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07 15:5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人民政府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顺义区   工程   天竺   北京市   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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