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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海防监控系统(监控站、监控中心)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江苏项目

时间:2020-05-08 12:4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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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593199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江苏省海防委员会办公室(连云港市海防委员会办公室、盐城市海防委员会办公室、南通市海防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关于:江苏省海防监控系统(监控站、监控中心)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江苏项目的信息
来源:江苏省海防委员会办公室(连云港市海防委员会办公室、盐城市海防委员会办公室、南通市海防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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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江苏省海防监控系统(监控站、监控中心)维保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江苏省电子大楼3层31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5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SZZC-ZB-2020034

1.2项目名称:江苏省海防监控系统(监控站、监控中心)维保服务项目

标包一:SZZC-ZB-2020034-1:全省海防监控站维保服务

标包二:SZZC-ZB-2020034-2:全省海防监控中心维保服务(含线路)

1.3预算金额:SZZC-ZB-2020034-1:499万元人民币; SZZC-ZB-2020034-2:370万元人民币

1.4最高限价:SZZC-ZB-2020034-1:499万元人民币; SZZC-ZB-2020034-2:370万元人民币

1.5采购需求:

序号


标包号


标包名称


单位


技术规格及要求


最高限价



标包一


SZZC-ZB-2020034-1


全省海防监控站维保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499万元



标包二


SZZC-ZB-2020034-2


全省海防监控中心维保服务(含线路)



详见招标文件


370万元



付款方式:费用由甲方(江苏省海防委办公室)与乙方(中标方)直接结算,甲方按年度支付维保费,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10日内付款。

其他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6合同履行期限:海防监控站、中心维保服务期为1年。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政府采购文件。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投标人须为国家边海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国边办【2012】4号文件规定的边海防监控系统集成准入单位,维保监控站和监控中心必须与建设资质相对应。

3、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0年5月9日至2020年5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江苏省电子大楼3层315室

3.3方式:投标申请人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并提供2.1、2.3资格条件内容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二份,如投标人资料不齐全,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3.4售价:500元人民币/标包,售后不退。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5月2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4.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5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4.3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江苏省电子大楼3层313开标室

5、公告期限

5.1期限:2020年5月9日至2020年5月14日

6、其他补充事宜

6.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2每个标包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电子版标书一份,光盘或U盘;投标文件电子版中必须包含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得加密,所有文档、图表等采用PDF格式或WORD格式),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请参加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参加分包号。

6.3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保证金数额 伍万元整/标包;交纳办法:供应商应从本单位基本帐户支付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6.5开标时,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6开标顺序为标包一、标包二。

7、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7.1.1名称:江苏省海防委员会办公室(连云港市海防委员会办公室、盐城市海防委员会办公室、南通市海防委员会办公室)            

7.1.2地址:南京市定淮门大街9号            

7.1.3联系方式:赵军、025-86361111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7.2.1名称: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7.2.2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江苏省电子大楼3层            

7.2.3联系方式:陈云革、025-83581346、13952040032;邮箱:847449973@qq.com           

7.3项目联系方式

7.3.1项目联系人:陈云革

7.3.2电话:025-83581346、13952040032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020年5月8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江苏省海防监控系统(监控站、监控中心)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江苏省海防监控系统(监控站、监控中心)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江苏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8914405
信息来源: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5月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08 12:4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招标投标法》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来源:十环招标网==》



来源:江苏省海防委员会办公室(连云港市海防委员会办公室、盐城市海防委员会办公室、南通市海防委员会办公室)   


------------------------------------招标信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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