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
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人民政府环卫环境整治清扫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
时间:2020-05-08 14:0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介)受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环卫环境整治清扫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环卫环境整治清扫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YCG_20_03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嘉 项目联系电话:010-59123750-2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地区府前街47号 联系方式:张斌 010-894774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介)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嘉 010-59123750-266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层62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编号:SYCG_20_0319 项目名称:环卫环境整治清扫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13.8万元 最高限价:513.8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 环卫环境整治清扫服务采购项目 1 对南法信镇各村居、街道清理杂物、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清理屋前屋后和村巷杂草杂物、积存垃圾、清理沟渠垃圾、漂浮物、障碍物等。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6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4.其他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13.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09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1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层621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2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乡村公路管理站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其它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需递交以下资料: 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近期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人民政府环卫环境整治清扫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人民政府环卫环境整治清扫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8921663 信息来源: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介) 官方发布时间:5月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08 14:0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来源: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人民政府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顺义区 采购 项目 北京市 环卫 上一篇: 遵化市侯家寨乡中学新建教学楼工程公开招标公告河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相关文章 |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人民政府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