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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
时间:2020-05-08 15:2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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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受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2004-148031-0013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450,000 四、采购数量:3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物业管理。详见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或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 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本次采购活动。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05月08日 至 2020年05月15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陆我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gpcgd.gd.gov.cn/page_enter.html)进行供应商注册,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在注册后,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为报名成功)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8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04室 十、开标时间:2020年05月28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04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5 月 08 日 至 2020 年 05 月 13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张工联系电话:020-62791661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王生 联系电话:0757-88236998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20-62791666 传真:020-83371002 邮编:510030 (三)采购人: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南平街 联系人:王俊文 联系电话:0757-88236998 传真:0757-88236998 邮编:5285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08日 ??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8923434 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官方发布时间:5月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08 15:2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来源: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佛山市 人民检察院 招标公告 服务项目 物业管理 上一篇: 迁安市水利局迁安市2020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工程招标公告河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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