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项目名称:施秉县人民医院二期工程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智能化弱电综合布线系统工程
- 2、项目编号:GZKJDZC2020-40号
- 3、项目序列号:/
- 4、项目联系人:杨思雁
- 5、项目联系电话:17785580331
-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施秉县人民医院二期工程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智能化弱电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详见采购招标文件) - (2)采购数量:1 批
- (3)采购预算:2,785,760元
- (4)最高限价:2,785,760元
-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采购招标文件 -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签订采购合同后 90 日历天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具体时间在合同中约定。
-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自行现场踏勘。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②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③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承担本次采购货物供货、技术指导、培训、管护的能力;④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⑤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 (2)特殊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尚未注册入库的交易主体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点击“用户注册”进行信息入库注册(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门户网站“信息入库管理平台→企业(其他组织)信息入库办理操作指南或自然人信息入库办理操作指南”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8558685619/8685617),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 CA 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开展招投标及竞买业务。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交易主体,后果自行承担。②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或扫码方式支付。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0-05-09 09:00:00至2020-05-14 17:0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http://ggzyjyzx.qdn.gov.cn)。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0-05-29 09:1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0-05-29 09:10:00
- 12、开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层大厅)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30,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0-05-09 09:00:00至2020-05-29 09:1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是银行转账,投标人可以从银行柜面转账或网上银行转账,银行转账须从供应商在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登记的账户转出。(注:开标前 2小时交纳并到账。)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单位名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填写全称,不能填简称)
-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分行
- 帐 号:18910121050000581
- 14、PPP项目:否
- 15、采购人名称:施秉县人民医院
-   联系地址:施秉县城关镇下河坝
-   项目联系人: 周化敏
-   联系电话: 0855-4221003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对小、微型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严格按照财库〔2011〕18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执行。提供的声明函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提供声明函。)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②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 3 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分包(品目)预算金额 50%加以确定。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为云南、贵州、青海。③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保产品”的(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 0.3 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每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得超过 2 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节能环保产品清单或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④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境内生产的产品视同国内产品同等对待。⑤按照《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措施等条款落实到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7〕6 号文件执行。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凯君达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四栋704室
-   项目联系人: 杨思雁
-   联系电话: 17785580331
贵州凯君达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