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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路高架桥桥区绿化项目施工河北项目

时间:2020-05-09 09:2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595434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石家庄市园林局机关 发布关于:和平路高架桥桥区绿化项目施工河北项目的信息
来源:石家庄市园林局机关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开标时间:2020年06月05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和平路高架桥桥区绿化
机构项目编码:HB2020045660020008
项目联系人:田旭
项目联系电话:0311-86958900
采购人:石家庄市园林局机关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四中路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3077626
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6958900
预算金额:901.88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20年06月05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05-0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0-06-0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明确写明“园林”或“绿化”的字样,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同时须提供2019年10月-2020年4月期间连续三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由投标企业注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以职称证原件为准),职称证上的专业名称必须有“园林”或“绿化”字样,同时须提供2019年10月-2020年4月期间连续三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由投标企业注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现场管理人员要求:①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2人(职称证上的专业名称必须有“园林”或“绿化”字样,不含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以职称证为准)②高级(三级)花卉园艺师(花卉工)3人(以岗位证书为准)(3)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项同类(园林绿化相关施工内容)业绩。要求合同金额不小于拟投标段最高限价的70%,需提供已在省级及以上发改系统网站或财政系统网站或建设系统网站上公示(其它网公示无效)的中标公示打印页、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和合同原件扫描件。(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有失信行为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有失信行为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将否决其投标。(6)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完成后绑定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再点击“关注项目”,方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CA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 ”。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之前,需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和电子投标书编制工具”才能够打开招标文件查看。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和平路高架桥桥区绿化项目施工
十环招标网标题:和平路高架桥桥区绿化项目施工河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8988209
信息来源: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5月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09 09:2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 招标 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石家庄市园林局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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