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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办公楼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西藏项目 |
时间:2020-05-09 09:4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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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0年办公楼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0年办公楼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藏财采[2020]036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边巴 项目联系电话:0891-65528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当热西路1号 联系方式:尼玛江才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边巴 0891-6552888 代理机构地址: 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浙商国际写字楼9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2020年办公楼维修项目; 2、采购编号:藏财采[2020]0361;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预算金额:225.74万元; 5、最高限价:225.74万元; 6、标包划分及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包,招标内容:2020年办公楼维修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7、项目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 8、工期:90日历天;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5.7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09日 09:30 至 2020年05月14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浙商国际写字楼9层 招标文件售价:¥8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1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01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浙商国际写字楼9层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所有投标企业须按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要求执行;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供应商必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6、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和政策; (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和政策; (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办公楼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办公楼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西藏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8991833 信息来源: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5月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09 09:4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建设厅 西藏自治区 项目 办公楼 招标公告 上一篇: 深圳市南山区图书馆预借库智能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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