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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CG-G2020053号许昌市妇幼保健院“1.5T磁共振成像系统(不见面开标)”项目招标公告河南项目 |
时间:2020-05-09 11:2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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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meta charset='UTF-8'> 二、采购项目编号:许采-2020-55 三、项目预算金额:12000000元 最高限价:12000000元 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1.5T磁共振成像系统一套。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设备生产商授权。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是 八、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05月09日10时49分 至 2020年06月0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一)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 ggzy.xuchang.gov.cn: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3.方式:(一)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 ggzy.xuchang.gov.cn: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4.售价:0元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06月0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四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现场)。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06月0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四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现场)。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中国?许昌 许昌市政府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年05月09日至2020年05月15日。 十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许昌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许昌市青芳街39号 联系人:王佳佳 联系方式:15617235796 2.采购代理机构:许昌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许昌市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创业服务中心C座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方式:0374-2968687 发布人:操作员03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09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ZFCG-G2020053号许昌市妇幼保健院“1.5T磁共振成像系统(不见面开标)”项目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ZFCG-G2020053号许昌市妇幼保健院“1.5T磁共振成像系统(不见面开标)”项目招标公告河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8995411 信息来源:许昌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官方发布时间:5月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09 11:2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来源:许昌市妇幼保健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许昌市 项目 磁共振 招标公告 妇幼保健院 上一篇: 河南博物院主展馆抗震加固工程建设项目加固工程项目(三次)-公开招标公告河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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