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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城区水系联排联调中心2020年度福州市城区水系联排联调自动化技术咨询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
时间:2020-05-09 11:4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城区水系联排联调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0年度福州市城区水系联排联调自动化技术咨询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0年度福州市城区水系联排联调自动化技术咨询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RWZB-2020-03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增晖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42269(非工作时间请勿打扰)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城区水系联排联调中心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五一中路54号 联系方式:王奇枫,0591-835787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增晖,0591-8754226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1-1 2020年度福州市城区水系联排联调自动化技术咨询采购项目 1项 480000 4800 ※具体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服务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备注: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报价,对合同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 2、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服务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本招标公告的“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09日 08:30 至 2020年05月2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转账报名方式:投标人以银行公对公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在转账后把银行回执或转账凭证、报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名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公司座机、电子邮箱等信息,发送至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电子邮箱(fjrwzb@163.com)并及时致电0591-87542269与项目经办人员确认。未缴费购买招标文件和未与项目经办报名确认的,均视为未报名投标,未报名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本项目因疫情防控原因,取消现场报名方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0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标准: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企业的,则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者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汇入账号: 开户名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 账 号:100028500520010001 3、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福州市城区水系联排联调中心2020年度福州市城区水系联排联调自动化技术咨询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福州市城区水系联排联调中心2020年度福州市城区水系联排联调自动化技术咨询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8999033 信息来源: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5月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09 11:4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福州市城区水系联排联调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福州市 水系 城区 项目 上一篇: 拉萨市体育局农牧民健身工程公开招标公告西藏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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