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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鸿尾粮食管理站南坑粮库和奎石粮库经营承包权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时间:2020-05-11 10:1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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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598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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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福建华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闽侯县鸿尾粮食管理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闽侯县鸿尾粮食管理站南坑粮库和奎石粮库经营承包权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闽侯县鸿尾粮食管理站南坑粮库和奎石粮库经营承包权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FJHC[GK]202002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086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闽侯县鸿尾粮食管理站

地址:闽侯县鸿尾

联系方式:朱站长 1379931034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华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工 0591-8750862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南楼03-04单元11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项目名称


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


年不含税承包费基数最低限价(/)


三年不含税承包费基数最低限价()


承包年限


投标保证金

(元)



1


南坑粮库


约300㎡


6350


19050


3年


300



2


奎石粮库


约350㎡


32000


96000


3年


280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格标准一:(1)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资格标准二: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招标要求的自然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注:自然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国境内居民身份证(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本人手印材料);(2)身体健康,年龄在18岁以上;(3)开标当天必须亲自到场不得委托、授权他人,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两种资格标准,只要满足其中之一,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注:投标人提交以上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须注明“与原件一致” ,企业加盖本单位公章,自然人本人签字。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50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11日 10:16 至 2020年05月2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华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南楼03-04单元1103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件购买(具体详见我司官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3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03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县城新区江滨路市民广旁科技中心一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福建华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账    号:117130100100266812

注明用途:应在汇款证上注明“南坑粮库和奎石粮库经营承包(FJHC[GK]2020024)投标保证金”

退保证金联系电话:0591-87508629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闽侯县鸿尾粮食管理站南坑粮库和奎石粮库经营承包权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闽侯县鸿尾粮食管理站南坑粮库和奎石粮库经营承包权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9164639
信息来源:福建华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5月1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11 10:1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来源:闽侯县鸿尾粮食管理站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招标   粮库   闽侯县   项目   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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