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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福山区自然资源局福山区张格庄镇权家山采石四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
时间:2020-05-11 22:1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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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烟台市福山区自然资源局福山区张格庄镇权家山采石四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烟台市福山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烟台市福山区永安街31号(烟台市福山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353-6988357(烟台市福山区自然资源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和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县(区)通世南路7号烟台文化创意产业园区C区1号楼2楼东侧205室 联系方式:0535-3973616 二、采购项目名称:烟台市福山区自然资源局福山区张格庄镇权家山采石四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611202002000043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1 福山区张格庄镇权家山采石四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2018年度或2019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须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7、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延续注册的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同时具有水工环或地质灾害或岩土工程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4.188721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5月12日8时30分至2020年5月18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和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市芝罘区通世南路1861文化创意产业园区C区1号楼2楼东侧205室) 3.方式:购买。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必须在2020年5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项目报名,注册并报名成功后,按照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须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汇款证明(开户名称:山东和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行号:313456002701,开户银行: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凤街支行,账号:81601031201421000613)、所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sdhx1206@163.com。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注册报名并向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购买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报名联系电话:0535-3973616。 4.售价:人民币300元整/份,如需邮寄另加特快专递费人民币50元整,售出不退。 五、公告期限:2020年5月12日 至 2020年5月18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6月1日14时0分至2020年6月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山分中心(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6月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山分中心(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山东和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35-3973616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文件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烟台市福山区自然资源局福山区张格庄镇权家山采石四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烟台市福山区自然资源局福山区张格庄镇权家山采石四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9240220 信息来源:山东和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5月1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11 22:1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来源:烟台市福山区自然资源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福山 烟台市 招标公告 矿山 地质 上一篇: 中山大学珠海校区若海餐厅厨具设备及抽排鲜风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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