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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金悦城小区南侧绿化工程招标公告河北项目

时间:2020-05-12 15:5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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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60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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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固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开标时间:2020年05月27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金海悦城小区南侧绿化工程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20053350020005
项目联系人:郭俊燕
项目联系电话:15343161976
采购人:固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固安县新源街东段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6199929
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8099823
预算金额:85.741976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20年05月27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05-1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0-05-1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网上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固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3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规定,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施工企业所持的有效营业执照须包含能够承揽本工程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含绿化施工、养护及病虫害防治);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社保金缴纳证明(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社保金缴纳证明;5.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包含: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备注:投标人登录“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文件下载】菜单,点击页面左上角【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按钮,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https://www.bqpoint.com/在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通知》公告链接: http://www.hebpr.gov.cn/zwgk/001001/001001002/20190305/2e987d81-8656-4c48-a7e2-5749d1cd559c.html.4、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请仔细核对本公告中的分包信息与账号信息,投标单位缴纳保证金后可自主在【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保证金缴纳情况】菜单查询缴纳状态。5、本项目将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开标评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文件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以扫描件形式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及资料。具体要求请关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的通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固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金悦城小区南侧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固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金悦城小区南侧绿化工程招标公告河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9271831
信息来源: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5月1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12 15:5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



来源:固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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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固安县   建设局   招标公告   城乡   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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