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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海曙区公路管理段公路日常小修及设施维护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项目

时间:2020-05-12 16:2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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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602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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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宁波市海曙区采购办核准的采购计划,宁波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海曙区公路管理段的委托就宁波市海曙区公路管理段公路日常小修及设施维护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2020NBHSWT063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期限: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6月3日;

三、项目概况:

子包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预算


浮动率最高限价



1


宁波市海曙区公路管理段高桥养护所管辖范围为主的沥青路面、砼路面等路面小修、巡查服务、应急处理及设施维护保养等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说明)


人民币

900万元/3年


+25%



2


宁波市海曙区公路管理段石碶养护所管辖范围为主的沥青路面、砼路面等路面小修、巡查服务、应急处理及设施维护保养等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说明)


人民币

900万元/3年



*注: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控制价的做无效标处理,每个子包的金额按实际维修金额结算;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二类甲级和二类乙级从业资质,或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公路养护三类甲级和三类乙级从业资质。

2、项目经理持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并有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55周岁以下,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2020年3月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身份证及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3、安全员具有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C证),55周岁以下。(须提供2020年3月投标人为安全员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身份证及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以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并按招标文件资格部分要求将查询结果做进投标文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20日。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2.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2获取地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2.3方式:潜在投标人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

2.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2.5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投标人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1)招标文件及补充(更正)公告等文件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在招标公告及补充(更正)公告页面中下载。2)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都将无法进入本项目的投标流程,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未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供应商应于2020年6月3日9:3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供应商可提供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并于2020年6月3日9:30时(北京时间)前交至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若供应商在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可采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解密,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3、如因系统和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6月3日9:3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

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2020年6月3日10:30时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6月3日10:30时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线上评标,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也解密失败,可使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

八、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及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

5.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拟在2020年6月2日17:00(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999弄1号宁波研发园B区9幢301室;

拟在2020年6月2日17:00之后,2020年6月3日9:3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 ;

收件人:朱张杰 联系方式:13655742936

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5.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所有供应商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6、开标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记录,同时开启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供应商参与开标过程。

7、如本项目改为线下评标,供应商须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中提供(1)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微信号。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和传真进行收发。

电子邮箱:94408988@qq.com

传真:0574-87461353

8、本项目评审过程各工作人员及评委各成员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工具,各评委各成员座位间距保持安全距离,评审过程开窗通风。

9、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10、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11、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5、6、7、8、9、10条内容废止。

12、肺炎防疫期间,请各供应商遵守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九、本公告发布媒体: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www.nbzfcg.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aishu.bidding.gov.cn)。

十、落实的政策:

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市海曙区公路管理段

联系人:王工

电话:  0574-89297793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999弄1号宁波科技园B区9幢301室

联系人:朱张杰、余雪荣、王静、周贤明

电话:0574-87464363

传真:0574-87461353

附件信息: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宁波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海曙区公路管理段公路日常小修及设施维护的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宁波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海曙区公路管理段公路日常小修及设施维护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9272614
信息来源:宁波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5月1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12 16:2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宁波市海曙区公路管理段  


------------------------------------招标信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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