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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标】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2020年度齐河县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气代煤采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华店镇、晏北街道、安头乡、宣章屯镇、表白寺镇等)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
| 时间:2020-05-12 17:5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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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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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电子标】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2020年度齐河县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气代煤采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华店镇、晏北街道、安头乡、宣章屯镇、表白寺镇等)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齐河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齐河县齐心大街7号(齐河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方式:0534-5620628(齐河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德州市经济开发区东风路泰和商务楼10楼 联系方式:15621233211 二、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2020年度齐河县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气代煤采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华店镇、晏北街道、安头乡、宣章屯镇、表白寺镇等)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425202002000054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 2020年度齐河县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气代煤采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华店镇范庄、晏北街道马杜村、小崔村等) 1432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是燃气壁挂炉生产商或代理商(生产商必须是自主生产,不接受贴牌、委托加工及OEM方式的品牌产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销售:燃气用具、燃气采暖器具或燃气锅炉等相应范围);3.生产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维修企业资质证书4.生产商须具备有效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书】(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生产范围);5.须提供由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型式检验报告和能效检验报告同时具有气源适配性检验报告;6.须具备所投标产品的有效产品责任险(保单);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72.800000 B 2020年度齐河县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气代煤采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安头乡鲍官屯、小岭村、小吴现屯村等) 1592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是燃气壁挂炉生产商或代理商(生产商必须是自主生产,不接受贴牌、委托加工及 OEM 方式的品牌产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销售:燃气用具、燃气采暖器具或燃气锅炉等相应范围);3.生产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维修企业资质证书4.生产商须具备有效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书】(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生产范围);5.须提供由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型式检验报告和能效检验报告同时具有气源适配性检验报告;6.须具备所投标产品的有效产品责任险(保单);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36.800000 C 2020年度齐河县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气代煤采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安头乡张保屯村、宣章屯镇老吕村、胡楼村等) 1515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是燃气壁挂炉生产商或代理商(生产商必须是自主生产,不接受贴牌、委托加工及 OEM 方式的品牌产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销售:燃气用具、燃气采暖器具或燃气锅炉等相应范围);3.生产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维修企业资质证书4.生产商须具备有效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书】(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生产范围);5.须提供由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型式检验报告和能效检验报告同时具有气源适配性检验报告;6.须具备所投标产品的有效产品责任险(保单);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06.000000 D 2020年度齐河县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气代煤采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宣章屯镇王井子村、辛兴村、戚官屯村等) 1635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是燃气壁挂炉生产商或代理商(生产商必须是自主生产,不接受贴牌、委托加工及 OEM 方式的品牌产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销售:燃气用具、燃气采暖器具或燃气锅炉等相应范围);3.生产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维修企业资质证书4.生产商须具备有效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书】(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生产范围);5.须提供由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型式检验报告和能效检验报告同时具有气源适配性检验报告;6.须具备所投标产品的有效产品责任险(保单);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54.000000 E 2020年度齐河县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气代煤采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表白寺镇孙东村、孙西村、孙北村等) 1514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是燃气壁挂炉生产商或代理商(生产商必须是自主生产,不接受贴牌、委托加工及 OEM 方式的品牌产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销售:燃气用具、燃气采暖器具或燃气锅炉等相应范围);3.生产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维修企业资质证书4.生产商须具备有效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书】(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生产范围);5.须提供由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型式检验报告和能效检验报告同时具有气源适配性检验报告;6.须具备所投标产品的有效产品责任险(保单);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05.600000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5月13日0时0分至2020年6月15日9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齐河县分中心(http://ggzyjy.dezhou.gov.cn/qh/)。 3.方式:①采购公告下方的采购文件仅供查看,供应商须在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采购文件(.DZZF)。②供应商必须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③采购公告未尽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4.售价:0元 五、公告期限:2020年5月13日 至 2020年5月19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6月16日8时30分至2020年6月16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齐晏大街迎宾广场北四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6月16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齐晏大街迎宾广场北四楼)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621233211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型、微型企业),鼓励节能、环保政策。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电子标】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2020年度齐河县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气代煤采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华店镇、晏北街道、安头乡、宣章屯镇、表白寺镇等)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电子标】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2020年度齐河县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气代煤采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华店镇、晏北街道、安头乡、宣章屯镇、表白寺镇等)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9278875 信息来源: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5月1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12 17:5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来源:齐河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齐河县 德州市 地区 项目 上一篇: 曲靖师范学院2019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专项资金项目:云南共生菌资源开发与利用创新平台设备采购公告云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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