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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中国共产党栖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翠湖苑项目土石方工程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
时间:2020-05-12 18:5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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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中国共产党栖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翠湖苑项目土石方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中国共产党栖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栖霞市环湖路翠湖苑项目筹建办公室 联系方式:0535-5166166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县(区)新石路30号建城丽都物管楼三楼323室 联系方式:0535-6258998 二、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中国共产党栖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翠湖苑项目土石方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686202002000017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1 中轴线以东区域土石方工程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7)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46.622860 2 中轴线以西区域土石方工程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7)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35.735380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5月13日8时0分至2020年5月19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烟台市芝罘区新石路30号建城丽都物管楼三楼323室 3.方式: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并登陆后报名。注册并报名成功后,按照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1)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供应商必须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办理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按上述规定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出不退,如需邮寄另加特快专递费人民币50元整。图纸另售 五、公告期限:2020年5月13日 至 2020年5月19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6月2日14时0分至2020年6月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栖霞市政务服务中心11楼第二开标室(栖霞市腾飞路197号)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6月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栖霞市政务服务中心11楼第二开标室(栖霞市腾飞路197号)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山东阳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35-6258998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附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中国共产党栖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翠湖苑项目土石方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中国共产党栖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翠湖苑项目土石方工程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9281614 信息来源:山东阳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5月1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12 18:5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来源:中国共产党栖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工程 栖霞市 烟台市 中国共产党 项目 上一篇: 乌鲁木齐县南郊供排水有限公司自来水抢修材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新疆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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