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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三支队乳化沥青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西藏项目 |
时间:2020-05-13 09:5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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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交通三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乳化沥青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乳化沥青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ZZB-KH-202005-A0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03934442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交通三支队 地址:18039344425 联系方式:刘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0891-6368047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ZB-KH-202005-A022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交通三支队的委托,对乳化沥青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潜在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乳化沥青物资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XZZB-KH-202005-A022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采购内容:采购乳化沥青2000桶,详见招标文件。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6.交货期:30日历天 7.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19日,10:00-12:00,15: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到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拉萨市塔玛村第五期小康示范冲萨小区西九栋13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8.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至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拉萨市塔玛村第五期小康示范冲萨小区西九栋131号)。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法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西藏自治区有关规定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近三年内在藏具有一个或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5)在西藏有固定服务机构,有能力提供长期服务,需提供联系地址、联络人及电话、房屋租赁合同等详细资料; (6)近年内产品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且在业内无不良记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参加本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2017年1月1日至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未被财政部门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并提供相应截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报名时提交下列材料: (1)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近三年内在藏业绩证明;(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与本项目相关的其它许可证明材料。 (5)在藏办公地址证明文件 (6)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备查,以上资料复印件统一胶装成册,交招标代理公司留存。 11.本公告同时在《拉萨日报》、《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交通三支队 地 址:林芝市波密县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8039344425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塔玛村第五期小康示范冲萨小区西九栋131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891-6368047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3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13日 10:00 至 2020年05月19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拉萨市塔玛村第五期小康示范冲萨小区西九栋131号) 招标文件售价:¥3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拉萨市塔玛村第五期小康示范冲萨小区西九栋131号)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2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02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法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西藏自治区有关规定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近三年内在藏具有一个或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5)在西藏有固定服务机构,有能力提供长期服务,需提供联系地址、联络人及电话、房屋租赁合同等详细资料; (6)近年内产品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且在业内无不良记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参加本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2017年1月1日至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未被财政部门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并提供相应截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交通三支队乳化沥青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交通三支队乳化沥青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西藏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9336133 信息来源: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5月1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13 09:5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来源:交通三支队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交通 项目 沥青 支队 招标公告 上一篇: 2020年市交通技校实训耗材购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YLHG200453)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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