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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湖州南太湖新区三环西路(104国道湖州杨家埠至鹿山段改建路段)非现场执法系统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项目 |
时间:2020-05-13 15:2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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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湖州南太湖新区三环西路(104国道湖州杨家埠至鹿山段改建路段)非现场执法系统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财政审批编号:湖南太湖采【2020】860号)批准,现就湖州南太湖新区三环西路(104国道湖州杨家埠至鹿山段改建路段)非现场执法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XXCG(2020)-005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内容 数量及单位 采购预算 1 三环西路(104国道湖州杨家埠至鹿山段改建路段)非现场执法系统采购 1项,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580万元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供应商特定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且型式批准证书许可范围必须包含动态汽车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不收取工本费。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获取时间: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20日 (潜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在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3、获取方式: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申请注册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会员后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login)通过“项目采购”模块中“项目文件获取” 进行获取招标文件。 2)未注册供应商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查看公告下附件或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版块公告附件下载。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4、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还可以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无效。),“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邮寄接收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日下午 17:00 时前(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收件人签收后将予以回执,回执单采用图片形式发送给投标人确认,该回执单仅作为投标人邮寄的包裹送达时间的依据),逾期送达的将拒绝接收。邮寄地址:浙江省湖州市赵湾仁皇佳苑108-2幢(湖州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收件人:范女士;联系电话:0572-2630018。邮寄时,应注明供应商单位名称、供应商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项目名称。 注:1)供应商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做强制性要求,若因下一条款(第5条)原因须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时,而供应商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时,再由供应商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3)若供应商未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关于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要求及内容不再适用。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4日,上午09:00时整。 九、投标地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号楼二楼239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 十、开标时间:2020年6月4日 上午09:00时整。 十一、开标地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号楼二楼239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开标;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 十二、其他事项 1、招标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 3、质疑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5、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效的,责任自负。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依法落实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政府采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扶持政策; 十三、本次招标相关信息网址详见如下: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 十四、联系方式: 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 联系人:施韬 联系电话:0572- 2668210 湖州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月华 联系电话:0572-2630018 邮箱:296751427@qq.com 质疑函接收人:沈芳 联系电话:0572-2023019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电话:0572-2150037
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 湖州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3日
附件信息: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湖州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湖州南太湖新区三环西路(104国道湖州杨家埠至鹿山段改建路段)非现场执法系统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湖州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湖州南太湖新区三环西路(104国道湖州杨家埠至鹿山段改建路段)非现场执法系统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9355431 信息来源:湖州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5月1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13 15:2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来源: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湖州 采购 项目 西路 路段 上一篇: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视频会议系统维保、网络与安全设备高级运维服务及数据库、中间件、数据复制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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